摘要:本文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后存续企业的内涵出发,分析了国有存续企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后国有存续企业发展的途径进行了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国有企业;存续企业;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推动和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制,我国国有企业将原国有企业核心业务及相关资产剥离、重组、改制后上市,将非核心业务、大量低盈利能力的资产及阻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主要矛盾遗留在存续企业,使存续企业生存发展的面临诸多的问题。本文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后存续企业的内涵出发,分析了国有存续企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后国有存续企业发展的途径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以求教于方家。
一、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后存续企业的内涵剖析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化,重组、改制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公司制企业的过程。国有企业重组是企业在股份化的改组、改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对原企业的业务、资产和人员进行重新组合。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为顺利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而进行分立改制,通常将原有国有企业核心业务及相关资产剥离、重组、改制后上市,其余未上市部分的资产和业务形成的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国有存续企业的形成,实质是将非核心业务、大量低盈利能力的资产及阻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主要矛盾“遗留”在存续企业里,除了将特大型国有企业改革所必须直面的各种难点问题浓缩,集中到存续企业之外,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LOCaLhoSt
二、国有存续企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分析
1.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的引导和支持
以宏观经济形势来看,为拉动经济有效增长,国家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继续采用以扩大内需为目标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将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存续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大、更多的机遇。较为系统、全面的国家政策支持为存续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扫清了许多体制性障碍。为加快存续企业及一些还没有实施改革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政策环境,以引导和推动其改革。已有政策涉及规范改制的程序、不良资产处置、土地处置、职工置换身份的经济补偿、债务保全、债转股或股转债等方面。
2.存续企业的生存优势
虽然同上市公司比较起来,存续企业处于劣势地位,但是存续企业仍然可以找到自己的比较优势。存续企业中的业务往往是与上市公司业务处于同一产业链的不同环节,业务高度关联、彼此依赖,它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主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出于突出上市主业核心业务和提高主业盈利水平的考虑而进行分离的结果。上市公司为存续企业提供发展的空间,存续企业为上市公司提供辅助服务,二者的经营业务不是竞争性的。上市公司有的业务,存续企业就不再从事,同样存续企业经营的业务上市公司也不经营。存续企业是大型国有企业中剥离出来的,因此在行业内某些领域还是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
3.关联交易相对稳定
虽然说上市企业和存续企业的关联交易规模受到了严格控制,但是通过正确处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在完善定价原则,交易趋于阳光化的基础上,就可以保证关联易的正常展开。以存续企业自身来看,占据着为上市公司提供产品、劳务和服务的利条件,甚至可以积极探索战略联盟这一新形式来将存续企业和上市公司间的利益大化。
三、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后国有存续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分析
1.资产质量差
在国有企业的主业和辅业分离,资产剥离的过程中,造成了存续企业接受的资产在规模和质量上都明显地次于上市企业,大量的债务和不良债权及盈利能力弱的非核心企业都留在了存续企业中。具体的表现为:非经营性资产在存续企业资产中的比重大:不良、不实资产和产权不清晰的资产量大、比例高;资产负债率高,偿债能力差;历史遗留的待解决的虚列、挂帐资产数量多。
2.企业办社会负担重
企业办社会,是指由企业所承担的社会性服务职能和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包括企业所办的普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等公益性服务机构以及后勤服务等福利性机构。过去国有企业“小而全”的体制导致国有企业在办社会方面支出费用巨大。
3.人员分流压力大
存续企业中存在大量的富余人员,而且人员结构冗余与结构性短缺并存,非生产性人员比例高,职工面临下岗、提前退休的分流压力大,分离出去的富余人员,要自谋生路比较困难;存续企业人均有效资产占有量低,相当数量的存续企业的人均资产占有量仅为上市公司的十几分之一;存续企业员工的收入低于甚至大大低于上市企业中相应岗位或相应级别员工的收入。
4.设备老化,技术水平偏低
因为优良的资产被剥离,大部分遗留下来的生产经营性资产盈利能力弱,普遍存在技术落后、设备老化的问题,加上存续企业收入来源少,技术创新的资金严重不足,这样本来就缺乏竞争力的存续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更新,培育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就成了空话。
5.管理运作不规范
很多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大多采用多级代理联系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以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的模式。这种体制在信息不畅通、控制链条长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企业总部和下属公司关系不明确,相互侵权,实质性控制管理不到位,国有资产出资人缺位等问题。总部经常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和精力,用于处理和下属公司之间的集权和分权关系,严重影响了存续企业的经营机制转换。
三、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后国有存续企业发展的途径
1.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后存续企业发展对宏观外部条件的要求
存续企业发展对宏观外部条件的要求国家需要从全局的利益出发,就垄断性行业重组、国有企业改革、个体企业融资及优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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