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与互动
1 国家法与民间法于现实社会中的冲突 1.1 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的原因分析 国家法与民间法有和谐一致的一面。但在基层司法实践过程中经常会有国家法和民间法发生冲突的现象,这是因为在国家法的施行过程中,作为与国家法相对应的“非国家法”范畴的民间法广泛存在于乡土社会之中,并且深入人心。但民间法在乡土社会中适用时又经常与法治的精神相违背,所以二者经常会发生冲突,可见,它们之间也存在差异、对立乃至矛盾、冲突。 从国家法与民间法各自的特征来看,国家法强调集中与统一,具有自上而下的特征,而民间法则表现出分散与不系统,具有由下而上发展的表现;国家法突出对国家政府权威的维护,而民间法更多地体现社会中个人或群体的利益;国家法强调对社会事务、国家事务进行控制和规范,民间法则与民众日常的事务、身边的劳作生活紧密相关。 1.2 国家法与民间法冲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突的表现 1.2.1 国家法对民间法的征服 正如上文所述,国家法强调集中于统一,具有自上而下的特征。所以在中国建构现代国家的过程中,国家一直希望能构成统一的国家法律来有意识地塑造民众的生活。但中国的乡村地区存在大量的民间法,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国家法是强势的法律,占据着主动权。这就往往导致了国家法实施过程中的对民间法的征服。 1.2.2 民间法对国家法的规避,国家法对民间法的放任 (1)民间法对国家法的规避。WWW.ybask.COM 国家施于农村的法律,未必都切合农村的实际,尤其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这一现象就更为突出。法律不仅仅是规则和逻辑,也有社会性。正如埃利希所指出的,“法发展的中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法应当是“活的法”。当不切合当地实际的法律遭遇到代代相传的风土民情,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2)国家法对民间法的放任。 由于国家法未必都切合农村的实际,所以有时候并不能发挥良好的作用,在乡土社会中仍然适用其流传已久的民间法。 2 国家法与民间法良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