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规划的修编工作,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批,进一步推动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工作。
三、风景区存在问题分析
1.景区面积过大,景点较为分散,结构松散,基础设施落后。景区大多分布于人口密集的瑞丽江、大盈江沿江流域,使得保护、开发和管理都具有较高难度,在景区界定、保护与生产、生活都存在一定的矛盾。旅游基础设施总体落后,缺乏标志标牌,解说系统等,都影响到它的发展前景。
2.规划编制滞后,管理职责不清,效能低下。由于是1999年编制的规划, 应加快规划修编进度,以发挥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规划是实现不可再生的风景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有机结合。景区近期才建立管理机构,由州级或县级以下政府管理,风景名胜区资源非常好,但管理机构设置不到位,建而未管,形同虚设;管理机构政企不分,以企代政或以政代企,管理职责不清,效能低下。
3.违章违规建设仍时有发生,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未落实到位。风景名胜区违背规划、不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自行开工建设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例如,大盈江风景名胜区当地个别部门违规建设水电站,破坏了天然形成的落水洞,影响了景区自然环境和风貌。一些地方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在风景名胜区修建道路、水电站、开山采石等毁坏资源的现象屡有发生。
4.转让风景名胜区经营权,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划、监督以及门票出售等行政管理职能交由企业经营管理。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任何地区、部门都没有将“风景名胜区的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整体或部分出让、转让给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但瑞丽莫里景区以招商引资为名,将风景名胜区景点行政管理权或门票收益权转让给企业,缺乏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把国家风景名胜资源的生态环境性变成一般开发性,社会公益性变成企业或个人私有性,自然文化展示性变成急功近利的经营性,结果使景区人工化、商业化,导致景区的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原真性、景观美感度和生物多样性均受到严重破坏。
四、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1.科学规划,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温家宝总理曾经指出“搞好风景名胜区工作,前提是规划,核心是保护,关键在管理。规划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核心是保护,通过规划来实施保护措施;关键在管理,也就是规划的落实就是管理。”根据现有景区的总体规划,积极准备编制各景点的详细规划,将景区具有宝贵价值的自然资源和人文遗迹全部纳入保护监控的范围以内,避免人为的破坏。
2.加强立法,继续推进重点风景名胜区依法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制建设,依法实施管理,是做好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实践证明,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对指导和规范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协调风景名胜区与相关部门的业务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3.加快技术创新,强化风景名胜区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是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等高科技手段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实施科学保护、科学决策的重要举措。要加快遥感信息、监测信息、规划信息和管理信息等四个数据库的建设,强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监管的力度。
4.积极开展创建核心景区工作,深入推进风景名胜区文明建设。风景名胜资源与人类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息息相关。要改变一些风景区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生态效益的倾向,强化风景区的宣传、教育和展示功能,加大景区教育基地和游人中心建设的力度,提升景区景点的历史文化和生态文明的展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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