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计量可操作性的探讨 |
|
|
摘要: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之一,本文通过对准则体系中各有关公允价值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对公允价值计量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进行了论述,针对其可操作性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可操作性 abstract:promulgated in 2006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will be the fair value of property as one of measurement,this paper system of guidelines for the fair value of the relevant analysis of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fair value measurement in practice operativeness discussed,in view of its operability problems in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 keywords:fair value measurement operability 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我国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并定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实施,然后逐步推广到其他企业。 在新会计准则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新会计准则虽然在与国际接轨方面有巨大进步,但其原则性的规定太多,具体的规定较少,在可操作性上有些不足,虽然随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各项准则提供了一些具体解释和说明,但有些规定的线条还是太粗,不够具体,致使企业在具体业务处理过程中缺乏明确的规定,做法不够统一。loCalHOst下面我们针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进行分析。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规定可操作性的欠缺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公允价值列为计量属性之一,并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其后又明确规定了“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但是,因为我国实际应用公允价值的经历很少,这次大范围的应用公允价值还是第一次,理论界缺乏将公允价值在实践中进行应用的操作经验。公允价值在我国现阶段还是一个正待深入研究的领域,我国理论界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研究仍然十分有限,至今尚未形成一个完善的理论体系。由于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持,在基本准则中只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有一个简单的界定,没有对其内涵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另外,基本准则把公允价值列入基本计量属性之一,对其金额的确定,只简单规定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但如何保证金额的可靠性,在金额的计量上应该如何操作,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都给公允价值的具体运用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 因此,我国现阶段需要建立一个能够系统指导公允价值理论和实务的公允价值准则和框架体系,通过研究和借鉴国外最新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国情,制定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专门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基本问题,提供全面与系统的规范和指导。同时需要理论界与实务界紧密联系,不断总结公允价值应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从而完善公允价值的计量办法,有效指导公允价值在实践中的正确应用,保证公允价值会计实践顺利进行。 2.具体准则相关规定可操作性的欠缺 对于哪些经济事项可以选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哪些经济事项必须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新会计准则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如何具体实施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新会计准则只在《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资产减值》、《企业年金基金》准则中直接提供了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其他大多数准则仅间接提供了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指引,可能导致这样一种后果,即会计人员知道哪些具体业务需要按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如何进行计量,也就是如何取得准确的公允价值却没有更好的办法。另外,虽然新会计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准则多达17项,但是在很多具体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仅仅是备选方案,不是必须采用的。公允价值计量本身的难以操作性和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及相关指引内容的缺失,都增加了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的困难。 在各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主要体现在资产减值、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生物资产等具体准则中。② 以公平交易中有法律作用的销售(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或价值作为公允价值,主要体现在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资产减值、收入等具体准则中。③资产或负债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调整后的类似资产或负债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主要体现在生物资产、资产减值、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具体准则中。④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可比市场交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主要体现在资产减值、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预计负债等具体准则中。 第一种方法是以活跃市场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相对比较容易获取,也最能代表公允价值和被接受。但是就是计量对象存在活跃市场,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公允价值有失公允的现象:如交易一方或双方陷入财务困境时的交易价格、关联方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价格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另外不同的交易市场、交易日其交易价格也存在不同,这些都增加了公允价 [1] [2] [3] 下一页
|
|
上一个论文: 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下一个论文: 乡村旅游发展动力机制研究
|
|
|
看了《公允价值计量可操作性的探讨》的网友还看了:
[免费范文]公司资本制度:论立法理念与具体资本制的价值分析 [法律论文]简论对法律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探析 [法律论文]试论儒家法律思想的价值及启示 [法律论文]试论风险社会背景下的刑法价值定位 [法律论文]试论期待可能性的内涵、价值及其本土化研究 [企业管理]品牌价值视角的企业软实力提升策略 [法律论文]公司资本制度:论立法理念与具体资本制的价值分析 [法律论文]试论德国民法中的物权行为理论及其实践价值之探析 [经济论文]循环再生产业的价值形成与实现机制 [法律论文]简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价值与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