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的调查人员去评估和查实企业的真实价值。特别是遇上了金融危机时期,一些并购企业在本来就经营不善,财务状况不好更加雪上加霜。因此,被并购一方就会想方设法去隐瞒或者不主动披露其不良信息。为此,我们就需要人员在并购过程中尽忠职守,搜集有关被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状况、经营成果还有在并购中双方应该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调查和证实被并购方的财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以防范由此引起的财务风险。
(2) 并购过程中,企业应该熟知并购估价相关的知识,利用先进的,适合实际并购情况的技术去正确和合理地评估被并购方的真实价值,要理性地对待并购,不能被人的主观性主宰,要根据一定的并购理论,市场规律去对待。
(3)加强评估行业协会的建设,发挥其行业自律的监管职责。多设立一些组织机构,不但可以对并购过程中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工作加以监督管理,也可以帮助企业在交易中得到更多中立、确切的意见和理解到一些较真实的有关被并购一方的财务信息,以使并购顺利进行。
3、选择融资渠道,利用财务杠杆
选择科学、合理的融资方式探索开辟更丰富的融资渠道,使企业在并购中尽量利用好财务杠杆。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应该尽量地开阔其融资渠道,既要有利于企业能够按时筹集到巨额的现金流量,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企业要采用合理的融资方式,使企业在能够尽量保证不会发生融资失败或负债过度的情况下,保持企业合理的财务杠杆模式。企业要想安全、相对短时间内使并购顺利进行,首先就要在尽可能低的资本成本,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收入,以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并购融资需要的大量的资金,可以考虑用企业的留存收益,这样就会减少影响到企业的经营运作的可能性,降低了企业在融资中的财务风险。再有的就是,企业可以在确保财务风险相当低的情况下,采用负债融资和混合融资的方式去使企业能够发挥财务杠杆的效用。这样就可以让企业获得节税收益、减少企业的资本成本,还可能让企业在这过程中享受到意外的收益。因为被并购一方的并购价格一般都低于其真实价值,通过负债融资和混合融资的方式,并购一方就可以得到被并购一方的增加了的资产价值。耳熟能详的湘火炬并购失败,正是因为企业不合理的融资方式。湘火炬在并购过程中所需要的巨额资金主要就是依靠着债务融资。企业利用短期的债务融资方式去经营长期性的事项,高额的负债压力让企业难以承受以致蒙受及大的财务风险,财务杠杆严重失去其有利性。因此,企业在并购的过程中应该选择科学、正确的融资方式,能够及时、足额地筹集到并购所需要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以增加利润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在面对金融风暴的袭击下,企业更应对并购资金需要量进行分析,对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进行比较。对融资结构的规划使资本成本最小,使债务资本与股权资本要保持适当的比例,短期债务资本与长期债务资本合理搭配。想办法建立合理、稳健的融资模式,有强硬的资金结构防止不良的市场态势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4、考虑支付方式的多样化
企业在并购的过程中选择支付方式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是:资本结构最优化原则、支付成本最小化原则、股权稀释最小化原则。现金支付是由并购一方向被并购一方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来获得被并购一方的所有权,被并购一方的股东收到了足额的对其所有股权的现金支付,也就失去了其在企业的大小事务中的选举权或所有权。现金支付方式可以使企业很快就可以得到比较确定的收益,受市场、被并购一方的经营业绩、并购价格等的因素的影响不大,能够使企业并购快速顺利进行,相对应的手续程序也会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减低了企业并购的风险。而且,现金支付对并购一方的影响只是一次性的,它既不会产生股权未来收益的稀释,也不会导致其控制权的转移与分散。因此,现金支付方式在企业法并购中是最先被采用的方式,也因为它的简便和快速有效性所以它被使用的频率也是最高的。
在企业并购的过程中,特别是当并购一方没有充足的资金去支付交易过程中的并购价款,还有就是如果为了并购快速进行而用了企业绝大部分的现金去支付收购价款而导致了企业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不能正常地运行所以就不能运用现金支付方式,可以运用股票支付方式来缓解融资压力,也能分散未来资产重组与经营风险。股票支付方式可以减少企业的资金付现压力,也可以合理避税。可以尽量减少像现金支付方式所带来的比较集中的财务风险,而且采用股票支付方式不会产生大量的现金流就不像现金支付方式那样要交纳资本所得税。
然而,在实际情况下,企业在并购的过程中不能只用现金支付或者只用股票支付,并购双方可能就都要退一步,采取现金支付和股票支付方式的相结合。在交易过程中,并购一方就不用担负巨额现金流的压力或者不用为了确定换股比例而发生一些激烈的讨价还价和主并企业的股权被过量稀释、股票价格过分走低的趋势。采用现金、股票组合的支付方式可以使单一的组合方式的缺点和优点达到平行点。一方面可以帮助被并购一方部分套现,另一方面也可以使被并购一方在新组合的企业中保留一定的利益。但是,这种组合方式在理论上是可行的、相对理想的。除了以上所说的三中支付方式外,企业还可以采取用并购一方的实物换购被并购一方的企业股权或资产的置换型支付方式,再有就是,企业可以采用按照所购的被并购企业未来财务表现支付企业购并价款的支付方式。但是,这两种方式在现实交易活动中就比较少用到,只有在符合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才被运用。因此,并购企业应该从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数量上做合理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好财务风险。还有,并购企业可以结合自身能获得的流动性资产、股价的不确定性、股权结构的变动、目标企业的税收筹措情况,对并购支付方式进行结构设计,将支付方式安排成现金、债务与股权方式的各种组合,以满足收购双方的需要来取长补短尽可能使支付方式被较准确地运用并且使其多样化。
参考文献:
[1]王化成等.高级财务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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