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前,国内外的方方面面都对注册企业经营人提供的会计信息与他们利益具有明确的相关性,而公司所有人等信息使用者又不可能亲身前去监督和审核,所以只好请具有专业知识的注册会计师对于经营人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审核,以保证信息质量。
由国家证监委集体委托审计,必须与审计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并行。因为现行的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是又被审计单位直接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这样就容易成为被审计对象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的工具,成为影响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主要手段。按照谁受益,谁承担费用原则。一般来说审计业务是由谁委托,由谁承担费用。审计业务由董事会委托,那么审计费用应该由公司从董事会经费当中直接付给会计师事务所。但是鉴于大部分公司的实质委托人虚位、上市公司和准备上市的审计报告使用情况分析得出可行代理委托人是证监委,那么审计费用应该由证监委直接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但是审计费用最终承担者仍然是被审计单位,那么根据审计费用核定标准核定好后,由被审计单位上缴给证监委。从而大大避免在被审计者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形成的利益均衡,而导致社会审计的独立性丧失。证监委替所有欲上市和准备上市的公司委托审计,无形中使得证监委的权力非常大,所以集体委托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委托招标制度和质量评价体系,同时国家要加强监管工作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处理力度。
采用证监委委托社会审计的委托机制具有非常多的优点,但是也存在以下不足:可能形成政府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审计的社会独立性;由于需要社会审计的公司遍布各地,这样就需要一个非常庞大的机构。LoCalhoSt但是从目前社会审计业务的发展情况来看,成立一个非盈利的机构组织作为社会审计业务的监管机构来说是非常可行的。从我国目前的情况,可能借助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民间力量更加合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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