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起来,形成有序的资产管理良性循环机制,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资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涉及到的中介专业评价鉴定机制,建立评估档案管理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活动进行有效监管,实行评估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在资产管理基础环节,各部门要制定规范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实物管理、价值管理和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3)逐步建立资产使用绩效考核机制。财政部门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省级财力供给状况等,分类测算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有均等化水平,及时为资产有效利用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要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理念,认真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按照职能需要、功能属性、公共服务标准、公共服务质量等,建立资产投入——效果评价指标体系,逐步推行资产占有使用目标考核管理,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绩效管理的长远目标模式和长效机制。
(4)建立资产整合和调剂机制。财政部门要尽快研究建立资产的调剂使用制度,构建一个统一的调剂资产管理平台,逐步改善资产分配不公平的现象。财政部门在审核部门和单位的资产配置申请时,能够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通过存量管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减少资产闲置和浪费现象,节约政府公共资源。同时,按照高效节约的原则,积极探索对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资产以及部分价值昂贵、使用率不高的专用设备试行专业化集中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单位需要的该类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配置和管理。
(5)建立资产分类管理机制。对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资产要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的要求实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三级管理模式。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剥离出来,盘活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
3.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尽快研究制定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高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二是夯实管理基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实行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事项申报审批和等级备案制度,全面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同时,要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及其变动情况,为资产管理和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信息。
三是健全管理机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健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做到职能、机构、人员到位,以更好地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在健全机构的基础上,要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以提高资产管理干部思想和业务素质为核心,通过有计划的学习、培训、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尽快适应新形势、新职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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