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主体功能区划背景下划分出了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针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政策措施剥夺了受限制地区的原有的或可能的企业要维持简单再生产需要在一个生产周期结束后,返回到经营者手中的资金数额要包括生态服务经营者的个别劳动中的 c、v和m三大部分,也就是说既要包括用于生态建设的生产资料价值c和劳动者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创造的价值v,又要包括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内所创造的价值m。[5]这些部分的补偿必须给予完全补偿,否则就只能使这些有益于全社会的生态建设事业趋向萎缩,进而导致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效益的日益恶化。
第二,由于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造成的机会成本损失,如退耕还林还草等改变土地利用方式的生态重建措施的实施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如粮食减产,收入减少等,受益地区应当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生态建设地区的生态服务经营者至少应得到这两部分补偿,即生态建设费用补偿和土地利用方式改变导致的机会成本损失补偿。
三、补偿主体分析
生态效益补偿的主体就是生态服务的受益者,对于得到生态服务的受益方来讲由于生态产品的公共物品属性的影响,并不热衷于从市场中购买生态服务,而是多采取搭便车的方式无偿使用生态服务。这样就要求建立相应补偿机制来向享受这部分生态服务的受益者征收生态补偿费用,然而怎样合理的征收补偿费用呢?由于生态补偿涉及面广,需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政府在生态补偿中要发挥主导作用,如制定生态补偿政策、提供补偿资金、加强对生态补偿政策的监督管理等。LOCaLhOsT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施生态补偿还需要发挥市场的力量,通过市场的力量来推进生态补偿制度。[6]以物品是否为公共物品作为划分标准,判别和划分不同的受益对象,再结合受益程度对受益者征收相应的补偿费用。
公共产品是指那种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对其消费加以排他的产品,或者说,具有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的产品。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根据公共产品的特性,排他性的使用或者消费的共同性是区别私益物品和公共物品的两个定义性标准。[7]公共物品可分为纯粹公共物品和非纯公共物品,纯粹公共物品完全满足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两个特性,生态服务的有些功能是属于纯粹公共物品,如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等。纯公共物品由于不存在价格信号,因而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因而需要国家进行配置;然而非纯公共物品并不严格满足这两个特性,如有些非纯公共物品具有部分非排他性或排他的成本很高,而且在达到某一消费数量后就具有竞争性,如水资源的利用等。生态服务的部分功能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但其消费具有地域性或集团性,所以这类公共物品准确的说应该属于准公共物品或俱乐部物品。准公共物品可以在某些范围内按受益者负担的原则制定价格。
四、生态服务功能划分
人类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对生态系统服务及其价值的研究。1977年westman提出了“自然的服务”(nature’s services)概念及其价值评估问题[8],只是由于地球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绝大部分价值难以准确计量以及缺乏相应的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体系而进展缓慢。1997年daily及constanza et al.的工作,将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评估研究推向生态经济学研究的前沿,并取得了显著进展。
constanza et al.综合了国际上已经出版的用各种不同方法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研究结果,将全球生物圈分为16个生态系统类型,并将生态系统服务分为17种类型,在世界上最先开展了对全球生物圈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估算,这是目前最有影响的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结果。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国外有关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生态效益的价值理论及评估方法等开始引入国内。然而这种价值衡量结果显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近似于国民生产总值,甚至大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作为补偿标准很不合理。本文用生态价值测算结果作为生态服务受益大小的衡量,这样可以减少对生态价值衡量方法不同产生的争论和疑义,使生态价值作为生态建设费用补偿的工具。
由生态服务功能分类表(表1)中可以看出各种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是不同的,按公共物品属性划分的各类别的生态服务价值比例也有很大差距,由小到大依次为涵养水源(占总价值1.66%)营养固定(占总价值1.98%)固定co2(占总价值4.73%)有机物利用(占总价值9.60%)释放氧(占总价值17.36%)净化大气(占总价值30.44%)土壤侵蚀(占总价值34.78%)。其中私人物品总价值1.894×1012元/a,占总价值11.58%;准公共物品10.851×1012元/a,占总价值66.32% ;纯公共物品总价值3.613×1012元/a,占总价值22.09%。因此,由准公共物品属性而受益的局部地区负担的生态服务功能占主要部分,其次是纯公共物品属性的生态功能,这部分由中央政府作为受益群体的代表来支付补偿。
私人物品价值的实现是要依靠市场的,如果产品不能够进入市场则产品价值是不能够实现,因此如果生态建设者负担相应比例的建设成本,却不能够使产品在市场中得以实现,那么必然造成建设成本弥补不足问题。所以这里将建设成本全部由准公共物品与纯公共物品受益者分担,私人物品作为发展权利让渡给生态建设者(尤其是市场开发水平底的地区)。因此由表1 可知,有公共物品属性的服务价值为1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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