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多层次的直接融资体系。
建立健全信贷服务组织体系。各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应明确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并定期考核;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结合本行实际,在中小企业中筛选和培育优良客户,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信贷服务;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要紧密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强化“立足地方、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满足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
(三)积极推动对于中小企业的经营服务创新和体制机制的创新。
目前我国政府的信用担保体系尚处于初步发展状态。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而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提供符合抵押条件的抵押物,所以导致一些成长性较好的中小型企业无法获得贷款,信用保证制度可以使得那些按正常渠道无法获得到贷款的小企业得到了资金上的支持。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刚刚开始成立,业务管理和经营模式都处于探索阶段,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要在不断摸索适应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担保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对担保基金的管理、监督,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市场化、规范化的步伐。强化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建立起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登记制度;谨慎选择担保对象,建立起信用担保的风险控制与防范体系;加强对担保项目的跟踪检测,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建立起担保风险预警系统;深化担保机构的内部管理;强化担保机构的外部约束,加强担保业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起科学严格的担保操作管理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不同模式的信用担保机构,推动担保产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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