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水到渠成法”:有点像“顺藤摸瓜”法,不同之处是放长线、钓大鱼,我们在摸清当地分销商网络的同时,还掌握了它货源到达情况,,选择时机,主动出击,在大量到货时,尽量选择在双方交接货时收网,尽可能争取人赃俱获,一网打尽。交接货时收网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证据、线索多,便于日后案件查证,起到事半功倍之效。水到渠成法离不开内线情报或公安的技术支持。
4、“关系串并法”:适合于做大已有案件。就是把这个网络已经发生的违法活动联系起来,将若干个个案中的人物、车辆、资金等凡是与本案有关的资料、证据最大限度地串联起来,利用起来。把分散开的,好似孤立的,不同时间,不同人物,不同地区间的制售假烟活动有机地串联在一起,查找相互间的关系,查证相关证据,再现其犯罪活动。通过串并,把人物串在一起,把活动串在一起,并线并案,并车并人。从现有的网络案看,与传统的个案相比,文章就在串并,如何串并,能不能串并,取决于观念,取决于信息,取决于决心。办个案无所谓串并,但办网案就必须突出关系串并。
*、“逐步推进法”: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办网络案也不能心急。我的观点是:立足个案,着眼网案。前边讲到串并法时,讲到可以把一个个个案串并成网络案,反过来证明网络案也是由个案串并而成的。大家如果掌握公安的办案规定就容易理解这个问题了。一般来讲,嫌疑人能否刑拘,必须在24小时内取得涉嫌犯罪的初步证据,这是第一步。刑拘后,一个月内必须取得嫌疑人涉嫌犯罪并且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这是第二步。第三步,两个月内要有足够的证据移送检察院提请公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总的来讲,由于网络案涉及人员多、范围广、查证难,除非有足够的警力投入,全面铺开,否则就应该从最初的个案做起,脚踏实地,逐步推进,先个案后网案,个案办不成何来网案。但在办个案时,我们要用网案的标准去审视个案,看看其是否具有网案的特征,是否具有办成网案的可能。
二、加强查处案件现场处置研究,才能提高案件现场突破能力
总结我们一些失败的案例,我看和查处案件现场处置不当有很大关系。现场处置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见物不见人。得到情报查到了烟,当然很高兴,高兴之余当事人已经从我们眼皮底下溜走了。也有分工不明确力量不足等原因导致当事人逃逸的。造成有主变无主,这类案子公安也很怕接手。二是先物后人。忙于清点“战利品”,忽视对案件的及时审理,给了当事人太多的考虑时间,导致当事人的心理从最初的恐慌转向稳定,错失了突破良机。三是办案不得法。缺少查办网络案的理念和水平。询问调查立足于个案案情调查,自然问不出一个网络案来;也有想查个网络案出来的,苦于询问调查方法不得要领,机械教条,不善于分析和运用已掌握的各种证据进行突破。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现场处置三个第一的研究和成功案例的研究,提高案件现场突破能力和案件经营能力。
做好第一现场的“五控”工作
三个第一是指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当事人。三个第一紧密相关,各有侧重。一定要重视在第一现场控制第一当事人,在第一时间突破第一当事人,在第一现场、第一时间做好“五控”“三快”工作。现场如战场,情况变化大。只有平时加强查处案件现场处置研究,才能提高案件现场突破能力。不同场所、不同时段、不同案件、不同对象,千差万别,在管理过程中,案件查处中,都会碰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何妥善处理,需要我们平时注意制订一些工作预案,如指挥机制、人员配合、部门协作等规定。细节决定成败,这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细节往往是发现假烟网络案线索的关键。调查人员在案件现场查处过程中,一定要树立案件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网络意识,要不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要善于发现可疑的人、事和物。
1、控人。案发现场控人工作是第一位,既要切实防止当事人逃脱或串供,包括窝点或车辆的所有人员,又要切实防止办案人员被当事人伤害。现场指挥员应明确专人看管,落实责任。
2、控车。既要防止涉案车辆逃脱,也要防止稽查车辆被破坏。
3、控物证。既要防止涉案卷烟被哄抢,也要注意当事人转移或销毁与本案有关的其他书证,如送货清单、托运单、联络电话、过路费票据、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等。
4、控通讯。既是防止当事人通风报信,也是日后侦查案件的最好证据。
*、控现场。查办案件往往易引起群众的围观,一定要注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防止现场失控,甚至引发事故。在查办重大案件时,一定要统一指挥,做好分工,明确职责,配足力量。如果事发突然,力量不充分的时候,一定要及时通知其他办案人员(包括公安人员)及时跟进支援。
(二)做好第一时间的“三快”工作
无论是查处窝点或是烟车,在做好“五控”的同时,要突出“三快”,即快取证、快调查、快突破。快取证就是要及时对现场拍照或录像,收集和固定现场证据,随后要及时分工,人货分离,就地或就近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快调查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开展询问查证,也就是尽可能在案发的最初时间,尽量不给当事人喘息的时间,利用当事人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凭借我们对网络案的认识、已查获的有关物证和办案经验,尽快查清供货人和接货人的相关情况。快突破就是要在询问过程中要善于利用已查获的有关物证,如送货单、通讯记录和有关书证等,印证其回答问题是否属实,也要善于利用不同当事人的不同说法,找出其破绽,逐个突破,务求首战必胜。根据以往很多案例,假烟网络所聘用的驾驶员一般是知情的,有的还是长期受雇从事假烟运输工作,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不会简单承认事先知道运输卷烟,不要指望一问就“竹筒倒豆子”,突破这一点需要利用掌握的证据进行综合分析,需要拼智力。查办网络案就要善于大胆设想,小心求证。能否在第一时间突破驾驶员关系到案件能否深入,关系到能否将个案办成网络案。“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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