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是千方百计在第一时间突破第一当事人。
(三)善于研究、勇于突破疑难案件
制售假烟网络离不开运输,从近年来破获的多起运销假烟网络案看,运输环节已经是制售假烟网络的重要一环。简单的查堵见物不见人,见人不见网,效果有限。运输型网络案特点是运输团伙成员经济关系紧密、车辆统一调度、有专人负责联系假烟货源;有的包运为主、包赔损失、收取高额运费;有的运销结合,亦运亦销。查处时为过境运输的,资金、货物、人员都两头在外,调查取证相当困难,办成个案较多;销假网络案涉案人员一般都跨几个省市(生产、组织、运输、分销多个环节);查处难度大于销假网络案,需要多省市合作。
总结查办的一些运销假烟网络案的办案经验,我们发现运输案件有以下一些途径和思路可以作为突破口:
一是查明人物:一般来讲,两个(或多个)驾驶员必有一个为主,可以从谁管钱管物和负责通讯联络判断,为主的往往同时也是车主。要争取先突破为辅的,因其罪轻,相对容易,从其证实为主的一人交待是否真实;另外要查明车主、调度、装卸、带路、接货等人员情况。
二是查清路线:从运输路线分析是否正常、合理?分析装运的时间、地点、情节是否正常、合理?分析途经路线、途中停滞时间是否正常、合理?是否绕过检查站(躲避检查),在经过检查站时有无电话联系(通风报信)。要结合车上的各种书证调查。
三是核实运费:收取的运费是否合理范围,付款对象、付款方式,是预付还是一次付清,重点是查清是否是高额运费。
四是检查通讯:通讯工具是谁的?通讯对象有哪些,分布在什么地方?通讯时段、时间、频率如何?通讯时间长短?通讯内容是什么?从中分析上下家(可通过为辅的驾驶员印证)。
五是核实车牌:车牌号码是否真实,有否假冒车牌,途中有否使用假冒车牌,谁指使做的等等。
六是核实次数:类似运输共有次数,每次运输的具体情况,包括装运的时间、地点、情节,也包括交货的时间、地点、情节等等。
七是调查前科:以前是否因为涉烟被查处过,查处时间、地点、情节;如果是车队的,同时还要调查该车队其它车辆情况,有无因为涉烟被查处过。
三、加强联合打假相关政策研究,才能提高烟草公安办案合力
加强部门协作是专卖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现在查到大要案,烟草部门都能及时告知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也比较重视,一般也能及时派员参加。但从实践看,我们还要加强联合打假相关政策研究,才能提高烟草公安联合办案合力。
(一)时间和时效问题
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审问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除非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犯罪嫌疑,经审批后予以刑事拘留,否则只好放人。心理素质较差的对象,碰到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24小时也许太长。但是,通过前边对制售假烟网络及其活动规律的分析,其成员一般都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单凭口供很难突破,还须借助一些其他物证、旁证,这样一来,很多事情需要查证,时间往往不够用。所以,我们研究时间、时效问题,关键是要把我们行政执法机关调查的时间和公安机关调查的时间合在一起进行研究。《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要求,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对正在发生的违法活动,应当立即查处。怎么查处呢?要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要多长时间呢?没有规定。但对涉案当事人的调查取证能否没有期限呢?显然不行。按有关权威人士讲,24小时配合调查还是可以的。那么,这里就有了两个24小时,合在一起就是48小时。所以说我们不要一开始就把案件推给公安机关,这样就为办案争取了时间。
(二)介入和立案问题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在高检会(2006)2号文件第十条中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有证据表明可能涉嫌犯罪的行为人可能逃匿或者销毁证据,需要公安机关参与、配合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可以派员介入。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立案侦查”。这里可以理解为查处重大案件时,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参与配合、固定证据,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可以指导我们办案,可以提前了解案情,可以尽早确定突破重点,而这段时间都是计算在烟草部门调查时效里的,一旦移交公安立面案,可以为公安赢得24小时办案时间。所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不能简单理解为就是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三)依靠和依赖问题
公安机关特别是经侦部门,由于办理过大量的经济犯罪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无论是从职能和经验角度出发,查办烟草大要案,我们都应当紧紧依靠公安机关,主动沟通信息,为案件的顺利查办提供各方的必要的协助。但是,假烟网络案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这一点,我们的认识理应比公安机关更深刻、更透彻。基于各自的职责,公安机关比较重视的是本辖区的打击问题,而假烟网络案侧重的是寻根溯源,深挖细究,立足于查源头、抓主犯、破网络。所以我们在查办假烟网络案时,要有自己的思路,依靠而不依赖,主动交换协调办案的指导思想,把双方的思想统一到力争“把小案办成大案、把个案办成网络案”上来。
依靠公安机关,还要拓展与治安、经侦、技侦、交警、铁路、民航等公安各警种之间的协作。治安、经侦等公安部门是卷烟打假破案的主力军;交警、铁路、民航等公安部门要发挥了堵源截流的威力;技侦力量的介入在掌握通讯信息、抓捕犯罪嫌疑人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打假破网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极大提高了查案和抓捕的准确性。公安各警种在不同领域、从不同角度对卷烟打假的协作,才能真正形成强大的打假合力。
前面讲的“三个加强,三个提高”的三个问题,是笔者对以往实践的一些总结,还相当粗浅,目的是引起更多的同行对打网络工作的重视,特别是在政策、能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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