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系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几乎没有不知道我的大名的,都恨死我了。
事后我想,幸亏稿件中披露的案情严丝合缝,无懈可击,倘若有一点点失实的地方,凭着电信局的实力,肯定把我打毕业。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确保稿件所述事件的真实性是多么的重要。
(二)新闻稿件不要贪长。原因一是篇幅太长,初学写作者难以驾驭;二是篇幅太长,读者不爱看,编辑不愿用。《承德日报》的规定是,超过800字的稿子头版基本不用。一些全国性的大报对字数要求的严格就更不用说了。举个例子:去年全市工商系统实施“四大兴农工程”,到年底的时候我写了一篇稿子,标题是《政策扶农
经纪活农
品牌富农
维权保农——市工商局实施“四大兴农工程”纪实》,全文长达3200多字,发表在《承德日报》2006年12月13日头版。自我感觉,照这篇稿子的篇幅,如果我自己投,应该说发表的可能性不大。由于领导很重视这篇稿子,组织上出面了,最后稿子如期刊登。按照领导的要求,我也把这篇稿子同时投给了《中国工商报》,且给了一位熟悉的编辑,但我感觉这篇稿子发表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篇幅太长了,果然稿子发出后杳无音信。后来,我把“四大兴农工程”分开来,一个工程写成一篇小稿,全部在《承德日报》发表,发表后立即引起了其他媒体的关注,中国农业信息网1月18日以《 2006年xx市工商局“经纪活农”工程成果丰硕》
为题、中国新闻网1月22日以《xx承德两万余经纪人为农产品找“婆家”》为题、新华网2007年1月31日以《承德经纪人为农产品找“婆家”》先后进行报道,而那篇大“纪实”稿发表后一直没有得到其他媒体关注。《让农产品成为香饽饽——承德大力实施“品牌富农”工程》的稿件投往《中国工商报》后,也很快发表(2007年3月1日)。
(三)关于一稿多投问题。目前大多数报刊没有对新闻稿一稿多投的限制性规定,所以我们的新闻稿件大都可以同时投往不同的报刊。但有些报刊有特别说明的,要遵守其规定,但有特别说明的这类报刊大都有用稿通知制度。如《应用写作》杂志在《来稿须知》中明确规定:“本刊提醒您切勿一稿多投,如果您在投稿3个月内未见用稿通知或发表,可另行处理。”我今年2月5日往这投了1篇稿子,3月1日收到了编辑部的用稿通知:“xxx先生:尊作经编辑部三审,符合《应用写作》用稿标准,拟于本刊 2007年第4期采用,请勿另投他刊;若已投或准备另投他刊,请速通知我编辑部。谢谢您对本刊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赐稿。”这类稿件一般都不属新闻稿范畴。凡是没有特别说明,没有用稿通知制度的,一般都是允许一稿多投的。
但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千万不要把同一稿件投给同一家报纸的不同版面,也就是说,针对同一家报纸来说,坚决不允许一稿多投。最近《中国工商报》就出现了一稿多投引起的事故。3月21 日,正报第2版和《现代公平》专刊第2版同时发表了《工商法院紧密联手——xx出现消费维权便民法庭》一稿,出现这样的情况,编辑肯定要受到批评,作者有可能受到封杀。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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