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的工作,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本部门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由谁分工领导、谁负责运行、谁承担监察,建立健全三个工作小组。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运行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部门权力网上运行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权力网上运行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要成立运行工作小组,根据本部门权力事项和运行环节,明确权力网上运行的具体操作人员,保证各项权力事项网上及时办理;明确系统管理员,负责搞好本部门电子系统的正常维护和管理,并抓好部门业务系统升级工作,尽快实现与行政权力运行系统的无缝对接;明确法制管理员,负责抓好本部门行政权力的法制监督。通过上述“三员”的确定,构建部门完整的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小组,确保权力网上运行常态化。三要成立由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等人员组成的电子监察小组,负责每天监控本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化。
2.必须建立严谨的责任机制。行政权力网上
运行工作量大、要求高,各部门应建立“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三定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权力网上运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要明确工作目标。按照 “三个全覆盖”目标要求,做到四个百分百,即:各部门要确保所发生的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率达到100%;各项办件必须严格按照内部流程图上网规范操作,确保权力网上运行及时、真实、完整、准确。要确保权力网上运行使用率达到100%;要确保电子监察覆盖面达到100%,各部门内部电子监察人员要全方位、全过程的搞好电子监察,坚持每天登录系统,负责每天监控本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发现红灯预警要及时进行督办,对监察机关的督办事项,要按时交办和回复,真正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确保行政权力网上规范稳定运行;要确保网上办件附件上传率100%,对上网运行的每项权力,都必须上传附件,保证运行质量。二要明确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将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的各项任务一一进行细化分解,对每项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必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并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运行、同检查、同考核,保证此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要明确工作责任。对行政权力不能在网上及时全部办理的,将以违规行为论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第一责任人,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负全部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要根据上述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要求,层层签订内部工作责任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制度,用制度保障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网上公示的各项权力流程图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依法办事;监察局、政务公开办要定期对各单位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行政权力在网上运行质量、统计报表上报等情况进行通报;对投诉事项要及时处理,加强行政责任追究。要加强内部人员业务操作培训,确保运行工作人员在系统上能熟练开展工作。
4.必须建立严肃的考核机制。一要强化定期报告考核。各部门必须明确专人,每月搞好权力网上运行情况统计,认真填报《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统计表》,认真检查各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率是否达到100%,并及时予以通报。二要强化运行质量考核。监察局、政务公开办要加强对各单位行政权力在网上运行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的重点:办件时间与实际时间是否同步、办件是否在规定时限办结、办件信息及上传附件是否齐全和完整、办件流程是否正确、权力库是否做到及时更新等,检查考核结果及时予以通报。三要强化绩效评估考核。制定下发《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考核细则》,对照考核标准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以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一并考核。条管部门也要上下联动,明确时间,自上而下地搞好系统软件升级改造,确保所有部门行政权力在各地同级权力网系统上运行。
5.必须建立严明的督查机制。坚持现场督查与网上督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专门督查相结合,深入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一是要加强网上督查,充分发挥网上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功能。网上监察监控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监察机关、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权力网上运行情况实行监察、督办、综合分析和数据的筛选应用,落实上级监察监控平台交办的督办、督察事项。各权力运行部门单位内设监察、法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对本单位权力网上运行情况的监察和督办,及时落实和回复监察机关平台交办事项。未设监察、法规(法制)机构的单位,要明确专人,履行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职责。二是要做好跟踪督查,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各级监察机关、政务公开办要对外网投诉进行登记,并对各单位的投诉处理情况及时跟踪督查,对未按时回复的,予以电话督办。对发生两次以上投诉,仍处理不到位的,发出《监察建议书》,保证群众投诉落实到位。三是要注重驻点督查,解决突出问题。各级监察机关、政务公开办要结合网上电子监察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驻点现场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对权力网上运行工作是否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行政权力是否全部及时上网运行,以及监控平台交办的督办件是否及时落实等。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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