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的定位与作用
摘 要:行政调解是行政主体在其权限内,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平息止争的活动,对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功能。法制机构是各级政府以及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的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具有重要的职责。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担任着牵头人、监督人以及调节参与人的角色,承担着界定调节范围、指导、监督行政调解、组织行政复议调解以及综合协调的作用和职责。
关键词:行政调解;法制机构;定位;作用
一、行政调解的概念界定
调解,“说服双方和平地解决纠纷”。传统行政法认为,“行政调解即国家行政机关所做的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出面主持的, 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 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 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 消除纠纷的诉讼外活动。”
传统行政法将行政调解的主体定位为国家行政机关,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和公共管理机制的不断发展,行政的发展趋势呈现出“公务分权”的特点,行政主体已不仅仅局限于国家行政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的公共组织。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律师协会等通过法律明确授权成为了行政主体。因此,行政调解应理解为:由行政主体主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序良俗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以平等主体间的争议为对象,在行政主体的权限内,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 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平息止争的活动。
第一, 行政调解的主体是行政主体。www.YbasK.COM在我国三大基本调解制度划分的主要依据是调解主体的不同,司法调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的主体是依法成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体上的行政性是行政调解的一个重要特征。
第二,行政调解的范围以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争议为主,但不限于此,行政调解的范围还包括有关行政补偿、行政赔偿的争议以及自由裁量权、行政许可权的行使所产生的争议。
第三,行政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一般不具有法律拘束力,调解协议的履行主要是依靠双方当事人的信誉、道德、社会舆论等加以保障。
第四,行政调解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自愿应当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并尊重当事人对调解方式、方法的选择。
二、法制机构的类别和职能
《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对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作了一系列规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此又作了进一步规定。
1、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
以政府名义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承担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的具体工作;具体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确认工作;承担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对本级政府部门及相关负责人执法违法行为的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将针对情节较重和情节严重的行政执法责任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进行备案;对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证件的持有人进行发证前的法律知识培训,承担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证件的发证领证具体工作,对证件定期验审、备案;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并掌握和汇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情况;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和审查工作;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2、政府部门法制机构的职责
具体实施对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复核工作;具体实施对执法人员当场产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工作;具体实施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执法调查结果的初步审查工作;具体组织并主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程序;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包括审核并报送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并报送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负责对部门内设机构和有关负责人执法违法行为的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承担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证件的发证领证具体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地级市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还承担以下职能: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执法违法案件进行督查处理,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对下级行政机关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三、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的定位
如上所述,法制机构职责范文大全整理*众多,政府法制机构、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以及不同级别的法制机构的职责也不尽相同,要明确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有必要对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扮演的角色予以定位。笔者认为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的定位应当是:
(一)牵头人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第23条明确
指出:“建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可见政府法制机构承担了牵头人的角色,负责组织一级政府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综合协调各政府部门在行政调解中的关系、指导下级政府及本级政府各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的进行。
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则应当是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的牵头部门,在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和上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的组织领导下负责组织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综合协调本部门各科室在行政调解中的关系、指导本部门各科室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督人
法制机构的一大重要职责就是法制监督。一级政府部门众多、职责繁杂,行政调解涉及各方面的工作,而目前又没有一部法律对行政调解进行规范,如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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