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党建工会 >> 记要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试析“亲亲相隐”制度及立法的回归           
试析“亲亲相隐”制度及立法的回归
合提高证据的证明力以及可信性一直都是诉讼法及证据法上研究的重中之重。我认为,”亲亲相隐”制度是解决证据证明力和可行性的有效方法之一。首先,对具有相隐关系的亲属不得提供证言,解决了因为考虑证人的身份进而怀疑证据的真实性问题,试想如果让妻子指证其犯罪,其证言的证明力及可信度到底有多大,如其让司法官员挖空心思来判断该证言的真实性,倒不如从根本上排除妻子指证丈夫以提供虚假证言的可能性;其次,现代证据规则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言词证据要经过法庭交叉询问,质证方能成为定案的依据,要让妻子面对着昔日恩爱丈夫,面对着旁听席上父母、子女,在沉重的心理压力下,谁又能保证不翻证?最后,中国古代确立”亲亲相隐”制度未必没有考虑证据问题。正如日本著名证据法学者松冈义正在分析源于中国的证人拒证权时认为:"证人为原告或被告之亲属,或为原、被告配偶之亲属时,其所以得能拒绝证言者,诚以为证言之结果,不仅有害亲属之和谐,而且如为不利亲属之证言,终为人情所不忍,强使为之,自有违反善良风俗及陈述不实之避害,故法律承认有此关系之证人具有证言拒绝之权利"。

(二) 抛弃”亲亲相隐”制度具有极大危害性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后,”亲亲相隐”制度作为封建主义垃圾已被我国当代法律所抛弃,法律号召人们大义灭亲,不论是何人犯罪,都要勇于揭发犯罪,与犯罪行为作斗争。但简单地抛弃并不代表其精神的消亡。我认为”亲亲相隐”制度被彻底否认和废除是不理智、不科学的。禁止”亲亲相隐”在司法实践中的危害日益曝露出来。

1、禁止”亲亲相隐”导致诉讼制度受到损害。首先是证人出庭率偏低。证人出庭难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而就有了众多人把目光投向如何保证证人出庭上,甚至不惜设想用强制手段保证证人能出庭。然而在拒绝作证的证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确有难言之隐。"熟人社会"理论告诉我们让一个在"熟人社会"里的证人去指证其亲属,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亲属憎恨,朋友厌弃,社会圈被阻断,群体凝聚力消失。法律对他们来说未免太过苛刻,这些证人不愿出庭的现象与我国抛弃”亲亲相隐”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其次,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受损。一旦证人拒绝作证,刑事诉讼法设置的证人证言需经当庭质证的直接言词证据规则成为一纸空文,交叉询问,

控、辩双方对证人质证等进程无法实现,对抗制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刚刚建立就面临着崩溃,整个先进的诉讼制度面临灾难;第三,法律的权威性降低。禁止亲属相隐毕竟背离人性,背离人情,即使是忠诚与孝顺受到现代思潮冲击,人们仍然对背信弃义者敬而远之。法律设定任何人均有作证的义务其本身就不具有合理性,背离人性的法律是"恶法",强迫人们遵守"恶法"最终的结果是民众在心里诅咒它,厌恶它,抵触它。这种法律也就失去了意义,法律在公众的心目中的权威因此而扫地,而一旦法律规定被公众鄙视,法治社会的建设将更加艰难,依法治国的道路将荆棘重生。

2、禁止”亲亲相隐”导致变相株连现象出现。法律不允许亲属之间相互包庇,意味着公众要在"亲情"与"大义"中做出选择,如果仅此为止倒也不为过。但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窝藏、包庇者已经触犯刑法,对亲属之间拒绝作证等行为要受到刑法处罚,这就未免有点骄枉过正。意谓着知悉犯罪情况的人的亲属不能沉默,不能说谎,不能让犯罪嫌疑人躲在家里,不能供其吃喝、穿戴、不能让其外逃,不能在亲情、友情、爱情与国法之间作选择,只有一条路,向司法机关举报并如实指证亲人犯罪,否则就要受到刑事追究。实践中有大量的案件是丈夫犯罪,妻子窝藏,兄弟犯罪姐妹包庇,儿子犯罪父母资助逃亡天涯。当犯罪者被缉拿归案时,妻子、姐妹、父母均因窝藏、包庇、伪证等罪刑亦锒当入狱。当我们面对孤儿寡母艰难度日情形,面对老弱病残无助的眼神,面对父母均入狱而无力交纳学费的子女流落街头,甚至成为犯罪的后继者等等现象时,我们是否应当反思我们的法律设定窝藏、包庇、伪证罪主体上是否具有正义性?

3、禁止”亲亲相隐”导致社会意识形态的混乱。当私情完全没有生存的空间,当传统的人伦关系被冲垮,当道德观、价值观出现了疯狂,社会也就失去了可以用"良风正俗"进行自我调节的能力。亲属必须作证作为一种法定义务仍然被国家意志所认可,不能不说是法律的悲哀。不能不说是二千多年中国法学体系的悲哀。

4、禁止”亲亲相隐”导致人权保障难以实现。在人权观念倍受重视,人权内容更加丰富,人权外延更加广泛的今天,人权已不仅是一个政治上的命题,同时也是一个法学上的果实。我国已经加入了多项人权国际公约,近期人权入宪说明我国的人权观念与宪法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但容有"沉默权"、"不被强迫的自证其罪权"、"个人隐私权"、"拒绝作证权"等多种人权内容的”亲亲相隐”制度却一再被抛弃,使得我们的人权保障在法律体系内缺少应有的载体。当我们在为"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非法取证"、"变相关押证人"等违法违规现象探求对策时,接纳、继承”亲亲相隐”制度不失为一剂良药。否则我们一边在高喊保障人权,另一方面又在法庭上痛斥窝藏、包庇者的情形将继续沿续,真正的符合人性的人权终究难以实现,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现状的攻击也将持续,法治社会的形象也大打折扣。

(三)引入”亲亲相隐”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1、”亲亲相隐”与"和谐社会"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共生。社会和谐的思想在我国古代就有诸多论述,可以说与”亲亲相隐”制度共生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孔子说过"和为贵",墨子提出了"兼相爱"、"爱无差"等的理想社会方案,孟子描绘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理想社会状态,《礼记礼运》中描绘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样一种理想社会,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

2、”亲亲相隐”的人性化本意顺应了"以人为本"的潮流。家庭是人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个党建工会:

  • 下一个党建工会:


  • 看了《试析“亲亲相隐”制度及立法的回归》的网友还看了:
    [三农问题]浅析“村官”腐败防治对策
    [政府政务]在全县实施“亲民工程”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记要
    普通党建工会浅析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有效途径
    普通党建工会基层检察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
    普通党建工会2010年医院检验科个人工作总结
    普通党建工会大学毕业生实习总结
    普通党建工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普通党建工会如何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县市建设
    普通党建工会调解制度法律论文
    普通党建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探究
    普通党建工会论加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
    普通党建工会领导干部如何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普通党建工会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总结
    普通党建工会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乡镇领导班子
    党建工会
    普通党建工会[入团申请书]大学入团申请书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安监局机关深入开展创先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行政条件当事人的举证期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旅游局班子述职报告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
    普通党建工会[三农问题]农村民主的和平发展需要
    普通党建工会[事迹材料]先进职工之家汇报材料(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律师事务所建设中的几个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零八零一]-乡贯彻落实县委扩大会议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元宵节的来历及习俗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在综治工作走访活动大会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科技局2010年帮扶村扶贫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新护士上岗培训工作总结
    普通范文[零八零五]从大学生就业看劳动合同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气排球比赛简要规则
    普通范文[先进性教育]立足统计 注重实效 努力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酒店开业庆典致辞
    普通演讲[主持词]新团员入团宣誓暨总结表彰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在中学校园警务室挂牌仪式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财政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普通演讲[英语演讲稿范文]悬念式英语演讲开场欣赏
    普通演讲[节日祝福语]2009年国庆节短信祝福语大
    工作范文
    普通公文方案[企划方案]讲团结促发展大讨论活动方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百联集团:整合资源 让“大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论文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在2007年上半年全省地勘经
    普通公文方案[计划方案]教科室年度工作计划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贯彻落实中蒙医两个条例的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
    普通汇报体会[先进事迹材料]农业普查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普通总结[年终总结]大学生毕业总结(毕业总结范
    普通汇报体会[工作体会]实践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