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化建设发展现状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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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发挥法律的推动作用是当前基层民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为农村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治村提供了法律保障,成为农村政治民主的标志。工作实践中,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同时,还应当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强化相关制度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保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有效落实,为农民参与基层民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要切实完善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涉及到千村万户和农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仅仅依靠司法行政部门一家显然难以支撑。当前,伴随各级财政对建设新农村各项事业投入力度的加大,要适时加大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为建立健全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基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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