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城市如上海、北京非常普遍。尽管各地都认为家有梧桐树,招得凤凰来,可这些歧视性因素却制约着人尽其才。
另外,城市圈内有些政府常将企业视为生蛋的金鸡,总想尽可能将企业留在自己的辖区内,以便为本地提供就业岗位、增加财政收入,甚至不惜采取种种手段,阻碍企业自由跨区域发展。当前,无论是长三角城市圈还是珠三角城市圈,企业反应异地投资遭遇双重课税的现象普遍存在。虽然短期内这些手段能让这些金鸡为本地生财、造岗位,但似乎有杀鸡取卵之嫌。
市场统一性、开放性的欠完善无法让城市圈内各种要素和产品流畅的转动起来,市场的竞争压力和配置功能没有发挥充分作用,限制了城市圈经济潜力的释放。
2. 产业同构严重
城市圈内政府管理机构对产业布局都进行着强有力的引导。政府的产业引导固然是必要的,但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是政府能够依据本地条件,正确确定自己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并且政府充分考虑到与外部经济的交互作用。然而现实的情况是有些城市管理者基于眼前(任期)利益最大化,不顾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协调性,往往盯住利大税多的产业,例如当前一些城市一谈产业规划就唯高科技是论,置自身客观条件于不顾。加上同一个城市圈内城市之间要素条件类似,于是城市圈内产业雷同非常普遍。带来的结果是,工业布点分散、产业集中度低,城市之间产业恶性竞争时有发生。
观察不难发现,城市圈内城市产业特色不明显,城市通常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相互之间的垂直和水平分工合作不够。如果硬要找一些特色的话,那就是“你有我有全都有”。下表列出了上海和浙江两地产值最高的工业行业。

从表中可以看出,产值前10位的行业中,两地有8个是相同的。根据测算发现沪苏浙三地产业结构相似系数很高:沪苏的产业结构相似系数为0.82,沪浙间为0.76,苏浙之间竟高达0.97。城市之间亦是如此,如苏锡常三城的主导产业基本都是“机械纺织化工冶炼食品”,各行业的比重也十分接近。其他如珠三角城市圈内的深圳、广州产业结构也有着大体相同的面孔。城市圈内各城市之间雷同的产业结构引起相互之间的过度竞争,使区域内有限的资源不能得到有机融合以实现必要的产业集中。
城市圈内产业结构同化已是痛楚的事实,更令人忧虑的是当前区域内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路径又呈现惊人的相似,这势必会使产业同构的局面继续维持下去。从珠三角城市圈的几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容易发现,它们下一阶段的产业调整方向有着较大的重合。例如五个城市无一例外将电子信息技术列入本市“十五”期间支柱产业,并且主攻的具体方向也很类似;五个城市都将现代物流业作为重点发展产业,广州、深圳、东莞更是表明要将本市建成华南、全国或国际性物流中心;广州立志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深圳则积极打造全国性金融中心;其他产业如机电一体化、纺织服装等也弥漫着竞争的硝烟。按照它们各自的规划演进,珠江三角洲内部产业错位发展,横向互补还需经历一个较长的磨合期,甚至是一段痛苦的萧墙之争。
缓解城市圈内产业同构的确是燃眉之急,若各方不能精诚合作而达到互利互惠,最终恐怕只能是“患难与共”了。
3. 城际软硬件设施衔接乏力
城市圈中各城市在制度与政策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理应通力合作,从制度和空间上促进内部一体化,与外部竞争时用一个声音说话。可不少城市的管理者缺乏整体观念和协作精神,在经营城市中局于一禺,未能充分认识到只有依托区域整体优势,才能有效壮大自己。他们往往不顾自身实际情况或区域整体利益,陶醉于躲进小楼成一统。
区域内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良好衔接是从空间上融合城市圈的必要保证,可当前一些城市喜欢自以为是,在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中各自为政,过多的以自我为中心,这样做的后果是让这些耗资巨大的设施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比如长三角的港口建设中因多年来缺少协调,出现了很多矛盾。据统计,南京以下的长江段,已建、在建和待建的万吨以上码头泊位共100多个。其投资建设都由当地政府主导,各地均以自己认定的腹地计算货源。由于不合理的重复计算,导致建成后货源不足,浪费巨大。由国家投资、深水泊位最佳的宁波北仑港区,可接纳第五代甚至更大型集装箱船,但是宁波港的经济腹地货源不足,又缺乏长三角内部的货源支持,港口的设施能力迄今未能充分施展。
在更高的合作层次---制度安排的协调上,区域内城市之间问题颇多。城市圈内城市完全可以通过政策取向的差异来引导和促进区域内经济错位发展,从区域全局发展的视野提供合理的制度供给,但是这经常不得不屈从于“诸侯们”狭隘但很坚强的意志。特别地,我国法治环境的不完善使得一些地方官员可以敢于将国家关于经济的规划和法律置于脑后而不顾,炮制出自认为可促进当地发展的变通的土规定,并冠以符合地方特色的美名,实则是违法违规,恶性竞争。
例如在长江三角洲各城市都把引进外资作为发展当地经济的推进剂,于是纷纷想方设法不遗余力扩大招商引资。动机固然可嘉,手段却值得商榷。许多地方早已突破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底线,台积电在长三角选择投资地时,一些地方甚至承诺给予十免十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土地转让上,通过财政贴补,以大大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外商提供土地,苏南一些地方实际成本一般为15万元1亩的土地却可以按6或7万元的价格出让给外商。这种政策上的恶性竞争即便短期内可以给某些城市带来一些好处,但长远地却扰乱了整个区域的经济秩序,削弱了整体竞争力。
因此城市圈内基础设施的衔接配合不容乐观,制度层面上的协调合作更是任重道远。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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