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产业转移,他们随时可能重新回归土地;据统计,目前农业转移的劳动力有将近60%是兼业型转移。第二,导致自身产业结构畸轻畸重,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目前乡镇企业中80%以上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比重很小。第三产业是就业弹性最大、资本密集程度低产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最容易进入的产业,也是发展潜力最大、吸纳劳动力最多的产业。由于乡镇企业散布在广大农村,人口没有向城镇聚集,难以达到第三产业大发展的人口规模,因而无法形成有效的公共需求,以致城镇成长缓慢。同时,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又严重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第二产业发展水平的提高。第三,不利于集中有限财力、物力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因此,如果没有新的举措,今后乡镇企业可能会退出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第一载体的地位。与此同时,农村个体、私营工商业等其他非农产业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也在减弱。总之,今后我国农村非农产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速度、数量、规模都将有下降的趋势。
(五)现行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制约。
首先,我国现行的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虽然有所改革,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居民在社会地位、身份、就业、住房、补贴、劳保、福利等方面仍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在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约束下,他们无法取得与当地市民平等竞争的权力和平等待遇,同时给他们在吃、住、就业、加薪、小孩上学等方面造成许多困难。这一方面使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的成本加大;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在城镇不能长期稳定地就业,致使相当部分的劳动者在城镇干几年后又回流到农村,形成逆向转移。其次,农村土地制度是实行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在联产承包的实施中,土地基本是按人头平均分配的,不仅土地面积是按人头平均,而且土质也是按肥瘠搭配、按人头平均的,而且只要是农村人口,无论是做工的,还是经商的,都平均分得一份土地。现行土地制度下土地的非流动性,决定了乡镇企业和城镇布点只能局限在原社区范围,制约了乡镇企业的相对集中、城镇的合理布局及其规模的扩大。
(六)劳动力市场发育滞缓,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低。
目前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大都是自发的,而由政府职业介绍部门组织安排外出的却很少。大量劳动力流动的同时,必然形成初级劳动力市场,对于劳动力市场,政府同样需要宏观调控,但目前还缺少这一环节,即缺乏对农村劳动力的总需求、总供给的调节,缺乏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与指导。近年来,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引起了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的重视,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期望解决这一问题。但至今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并未真正得以解决,有不少地方甚至都未纳入规划,政府部门对当地区域的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就业状况及劳动力流动有关的具体问题并未进行详细调查,对何地需要劳动力、需要多少、需要什么专业工种的劳动力等问题也无法掌握,难以对农村劳动力进行系统的规划,难以制定劳动力流动问题的有关措施和决定,因而农村劳动力流动只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此外,劳动力流动的服务体系及中介组织建设也严重滞后,因缺乏有关信息,或信息不准导致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动,使大批劳动力徒劳往返,蒙受损失。可以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几乎完全处于无组织和无序状态。
三、实施农村城镇化战略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
农村城镇化是指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实现农村小规模社会化服务体系向城镇的大规模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转化,第一产业的农业人口向第二产业,接着又向第三产业为主的城镇化人口转化,农村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的城镇化。我国农村城镇化的进程长期以来一直比较缓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与前30年比较,有了显著提高,而且由城镇化的发展所引致的就业机会也有相应提高。1978年—1998年二十年间,我国城镇从业人数从9514万人增加到20678万人,增加了11164万人,增幅达117%,年均增加531万人,年均增长5.59%,高于同期人口增长率1倍以上。实践表明,适度的城镇化对于扩大就业总量和城镇就业是有利的。当然,与工业化水平相比,目前城镇化水平仍然很低,导致城乡发展不协调,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进一步实施农村城镇化战略,是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的根本措施。
(一)通过推进农村城镇化来发展小城镇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途径。
目前,农业内部的就业压力在不断积蓄,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内在冲动愈来愈强烈,农村劳动力过多,主要是从事种养两业的劳动力过多,据统计,我国这两个产业的剩余劳动力达1亿—1.5亿,今后15年可能达2.3亿以上,单靠在农业、农村内部转移消化空间有限。这么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需要从土地上转移出来,转化为非农业人口。不实现这个转化,就谈不上国家的工业化和经济社会的现代化。靠乡镇工业和劳务输出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只能转化一小部分。据有关专家估算,当前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只有5000多万人,在外劳务人员也仅有13万人左右。我国大型城市和超大型城市的人口数量已经达到相当规模,如上海1674万人,北京1382万人。我国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为166个,人口密度很高,接纳新增人口的设施和能力严重不足,不可能在短期内吸收大量农村人口。中小城市受种种条件的限制,人口和就业压力也非常大。通过农村城镇化,发展小城镇来转化农业剩余劳动力,已经被实践证明是一种极为有效的途径。因为通过农村城镇化后形成的小城镇,地域分布广、数量多,新建扩建都有潜力,农民实现身份转移的难度和风险较低,其经济技术结构、职业结构同目前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技术状况比较接近,容易协调和在发展中同步提高。
(二)农村城镇化可以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
农村城镇化引起了非农人员增加,农产品市场需求量增大,为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市场原动力,增大了的市场需求量又向农业生产提出了“农业产业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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