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筹集和支付,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保险费率征收调整机制,努力做到社会化筹措、社会化发放,公开透明、社会监督。对依法转让承包土地和承包草原等生产资料进城的“新市民”,与其他城镇居民同等对待,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对保留生产资料进城的居民,也可暂缓纳入,以减轻社会保障压力。5、完善农村城镇化建设投融资体制。要逐步改变仅依靠政府投资的农村城镇化建设投资体系,建立政府政策性投资引导,企业和个人参与的多元化投入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广泛筹集建设资金。一是要建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专项资金及城镇建设信贷担保基金,由财政从市政、环卫、城管等收费中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收益中集中安排,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贴息和担保;二是组建城镇建设投资公司,按照自筹、自用、自还,统一规划、成片开发的原则,对城镇建设资金实行统一调度、有偿使用、滚动增值;三是有选择地出让部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经营权和使用权,部分或全部出让转让股份,实行企业化经营。鼓励民间投资者投资城镇收益性公用设施建设。把基础设施建设引向市场,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允许投资者以一定的方式收回投资。6、完善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组织体系,形成合理的城镇规模结构。从理论上讲,市场主导的农村城镇化,其表现必然趋于多元化,具体包括城镇规模结构多元化、城镇空间布局多元化、城镇产业定位多元化、城镇近域扩张多元化、城镇人口聚集多元化、区域层面多元化等。为保证农村城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还是需要从组织上建立相应的领导管理体系,负责农村城镇化实施的规划、管理与协调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应在统一区域城镇体系的规划下,以现有的各县市城区为骨干,同时选择部分条件好的建制镇重点发展,明确各镇(区)的功能定位基础上,加大区域重组力度,把一些规模过小,地域相连,历史上分分合合,群众有合并意愿的镇依法进行合并重组,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城镇化要求规模的区域建制,促进农村二、三产业适度集中。
(二)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
1、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来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据统计,我国可利用的山地资源是现有耕地面积的2.5倍左右,内陆水域与耕地面积相比也达到了20%,开发潜力极大,各级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资源特点,积极引导农民走农、林、牧、副、渔综合发展的道路,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珍农产品,达到以深化农业内涵生产来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目的。政府每年可拿出一定的资金,同时通过吸引外来资金,建立和完善水利基金制度和劳动积累工制度,采取以工代赈、以工补农、以工建农等形式,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即引导农民在平整土地、兴修水利、改良土壤、提高肥力、加快荒山绿化、加强农村交通建设等方面投工投劳,达到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目的,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空间。
2、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的内部载体。农业产业化就是要把农、工、贸有机地结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实现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一体化经营。其基本特征是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商品化、产业一体化。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发展农村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带动关联产业群的发展,将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农民的就业机会,拓展农民的就业渠道。目前要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的一个突破口加以发展。
(三)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容量。
第三产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最容易进入的产业,也是吸纳劳动力最多的产业。目前我国农村第三产业主要集中于一些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运输和商业饮食服务业上,一些农村亟须的(新兴)第三产业(如科技服务、技术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方面)发展严重不足,发展潜力还很大。现阶段应重点搞好市场建设,包括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村资金市场建设,为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应注重发育和完善资本、技术、劳动以及企业产权交易等生产要素市场,逐步建立起体系完备、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市场结构。此外,把交通、通讯、保险、农村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作为发展重点,作为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加快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渠道;东部地区应大力发展农村房地产等新兴产业,旅游基础较好的地区应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城市郊区应充分发挥其有利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周末度假、旅游休闲等,以促进城郊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容量。
(四)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联营、股份合作经济等,推进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各地政府应制定宽松、公正的政策,鼓励、引导其健康发展,对个体、私营经济等给予更广阔的发展天地,从而大幅度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个体、私营、联营、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就业比重。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取消所有制差别待遇,创造平等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另一方面要拓宽个体私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建立私营企业贷款正常渠道,从制度上保证私营企业享受与国有企业的同等待遇,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放宽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的限制。其次是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消除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联合、兼并的体制障碍,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收购兼并国有小企业和城乡集体企业。同时,在国有小企业和城乡集体企业中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探索建立健全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运行机制,促进股份合作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拓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外部空间。
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全国30个省(区、市)6万多农户、18万多农村劳动力进行的抽样调查,2001年我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量18.6%,当年农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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