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的收入是140元,略增0.8%;外出打工或从业得到的收入为240元,增长18.2%。外出打工收入对工资性收入增量的贡献为52%。可以说,农民外出打工或从业得到的收入增长支持了工资性收入增长,工资性收入增长又支撑了纯收入增长。
我国家庭经营非农产业增长速度近期虽然也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1999年第二、三产业纯收入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6.3%和15.1%,家庭经营在技术、资金、规模等方面的缺陷,造成了家庭经营非农产业特别是工业始终是小摊小点小作坊,难以对农民收入整体起到主要作用。
四、地区差距:我国农村工业化的基本特征
1980-2000年间,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带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分别为13.1倍、10.5倍和8.3倍,全国平均为10.8倍。三个地带农民收入受宏观经济影响的趋势基本一致,但是产业结构不同所受影响也略有不同。由于农产品收购价格大幅度提高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94-1997年间东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中西部地带;受国民经济紧缩的影响,1998年以来中西部地带农民收入的跌幅最大;以西部为参照物,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农民收入比例从1980年1.27:1.05:1.00扩大到1995年的2.01:1.32:1.00,又缩小到2000年的1.92:1.30:1.00,其中西部与中部的差距“三年治理整顿时期”有所缩小,1996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以后差距达到最大幅度(1.37:1.00)。1995-1999年间,按西部大开发口径划分的我国西部12省农民平均工资性收入从149.37元增加到332.89元,占纯收入比重从13,4%提高到19.2%,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增加额的30%;东部10省农民工资性收入从713.34元增加到 1240.59元,比重从31.9%提高到46.5%,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增加额的123%。可见,近年来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依然是以东部地带为主导。
工资性收入差异是农民收入差异的最主要来源。2000年东部地带农民工资性收入水平 223.04元,占纯收入比重39.93%,比中部、西部高13.22个和15.52个百分点;中部和西部与东部工资性收入的差距占纯收入差距的67.8%和 56.7%。据农调总队测算:1999年我国农民收入差异的锡尔系数中,三个地带之间的差异占总体差异的17.1%,三个地带各自内部差异对总体差异的贡献为东部36.06%、中部24.9%、西部21.94%,省内差异是造成全国总体差异的主要原因。而工资性收入对农民收入差异(基尼系数)的贡献率高达39.33%,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的贡献率为33.59%,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的贡献率为18.77%,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差异的主要来源。中部和西部的农民收入结构基本一致,2000年两者家庭经营第一产业收入占57.7%,而东部家庭经营第一产业收入比重仅占37.4%。东部地带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财产性收入的比重也与中西部差别不大,主要是东部地带在本地企业劳动得到、在非企业组织中得到,以及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转移性收入水平和比重明显高于中西部。东部转移性收入较高主要是退休金及其他收入引起。外出打工收入是近期农民收入的一个增长点,但从绝对额来说,东部地带最高;从比重来说,中部地带略高,至少中西部农民打工收入仍然没有成为其提高收入水平的主要渠道。
如果我们考察农民收入最高的省份上海市与最低的省份(除西藏外)贵州省,则会发现东西部之间不仅仅是量的差异,更是生产方式质的差别。2000年上海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597.37元,其中工资性收入是4309.89元,比重是77%;家庭经营纯收入933.74元,比重仅占16.7%,第一产业纯收入仅有789.09元。而贵州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374.1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仅有274.9元,比重是20%;家庭经营纯收入1029.46元,比重高达74.9%,第一产业纯收入884.68元,比上海略高,但比重却高达64.4%。劳务收入已经成为上海、北京、浙江等发达地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2000年上海农民家庭规模3.3人,劳动力负担系数1.3,62.9%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工业劳动力比例高达37.1%;所在村平均有乡镇企业3.8个,25.8%的劳动力在乡镇企业工作;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48.7%;85.5%的劳动力在乡内就业;劳动力年内从业时间的59.1%从事非农产业;家庭人均耕地面积0.92亩,第一产业的从业人员占37.1%。贵州农民家庭规模是4.5人;劳动力负担系数1.6;84.7%的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从事工业的仅占5.9%;所在村乡镇企业仅仅0.4个,在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仅占0.34%;从事农业劳动的时间占71.6%;劳动力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的占61%。上海农民以不到四成的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创造了与贵州省85%的劳动力大致相同的农业收入,而以六成的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创造的非农收入是贵州农民非农收入的10.6倍。发展劳务经济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
五、社会分层:兼业化与收入最大化目标
兼业化是我国农民主要的生产方式。兼业现象的产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却在于:(1)兼业化是作为一种增加收入的手段之选择。非农业有比种植业高得多的比较利益,小农户难以完全依靠农业收入来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与筹措购买农业机械与生产资料的资金;土地规模太小使农机利用率太低,造成了农业劳动力的季节性剩余。为了充分利用劳力来牟求更高的收入与生活水平,只能兼业。(2)兼业化是作为一种生活保险的手段的选择。农业外部就业很不稳定,为了应付风险,保持土地的占有权,是最安全的退路,何况土地可以为自家生产廉价的食粮。土地的福利性均分更加突出了这种作用。所以现在即使一些不依靠土地增加收入的非农户,也依然占用着一定的耕地。
我国农村劳务经济主要以兼业化方式发展。我们根据纯收入来源占纯收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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