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查田委员会,对已经建立的农村基层政权机构进行整顿。有些地方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毛泽东领导的江西瑞金云集地区的查田试点,把混进乡党支部和政权的地主分子清查了出来,他们利用职权包庇的地主富农分子也经群众揭发而重新划定了阶级成分。但是查田是以贯彻中央的左倾政策为目标的,这个运动虽然达到了目的,政府的合法性也大大地受到了削弱。有些地方纠察范围过火,有时甚至查三代、四代,引起中农的恐惧和不安,有人「逃跑躲到山上」.对富农也当作地主打击。这种做法严重打击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削弱了农民对中共政权的忠诚度,造成了根据地的经济困难和粮食紧张。或者我们可以借用杜赞奇的话来说,就是出现了「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国家权力的强化反而造成权力资源的流失。
国家权力必须渗透到基层,否则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中国*党所能动员的力量也只能停留在旧式政权的水平上。但是这种权力渗透如果过於猛烈,却又会动摇刚刚建立起来的政权的合法性,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中国*党在此后的历史里不得不一再试图实现权力的渗透,又一再纠正以保全自己在农村的合法性。
l934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查田运动不了了之。
遵义会议以后的中共中央吸取了惨痛的教训,其土地政策开始发生转变。但是纠正的是左倾的错误,整套土改工作模式没有放弃。调整的主要是对地主富农的政策。l935年瓦窑堡会议没有再提消灭封建土地制度的问题,而只是提出「没收一切卖国贼及汉奸的土地财产分给工农及灾民难民」在民族战争中,必须保证自己政权内部的稳定,全民族一致对外,地主富农不应该再受到打击。可是对於敌佔区的情况就应该另外考虑。卖国贼和汉奸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当时的敌人。日本人对於佔领区也进行了经营,以期从中攫取战争资源。他们沿用了中国过去的乡村基层代理,并且还进行了一些改造当中共在敌后开闢根据地时,对这些日本人经营的基层代理势必要进行摧毁重建。「没收一切卖国贼及汉奸的土地财产分给工农及灾民难民」正是这种做法的政策体现。
「减租减息」是抗日战争时期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指出这项政策包括:没收汉奸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逃走的地主的土地,无租息地分配给农民耕种;地方公有地,分配给农民;颁佈普遍减租的法令,规定最高租额,减租至最低限度;保证农民佃耕土地之永佃权;整理农民债务,禁止高利盘剥,办理低利或无利借贷等。中共认为在实行减租减息的方式和办法上,「因该切实避免採用斗争手段,应该採用协商调解及仲裁的方式为主,去达到群众要求的被承认,去达到工农群众与地主资本家双方的同意与妥协。」这表明中共尝试放弃对乡村社会的强力控制,改而试图利用旧的国家经纪来实现自己的*和经济目的。这种做法使中共能够以较小的社会代价换取自身合法性的迅速确立。
但是重建乡村基层的努力并没有放弃。1943年,各根据地开展了「查租」、「减租」的群众运动,目标指向不法地主,并且与改造乡村政权、健全农民团体、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民兵建设、整理扩大劳动互助组织及开展生产运动结合起来。1944年,全国抗战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华北、华中各敌后战场相继开始局部反攻,各敌后根据地不断扩大。减租减息运动也被推向了过去未展开或未深入展开的新解放区、游击区和边沿区。在游击区和边沿区,一般实现配合部队的武装斗争,组织发动群众,建立两面政权,惩办作恶多端的汉奸分子,减轻和废除队敌伪负担,然后再进行减租减息。其标准又比巩固区低一些,办法也灵活一些。在新解放区,首先是从老区抽调一批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干部,分赴新区发动群众,进行反奸反霸和清算斗争,在逐步转入减租减息。这些地区的减租减息一直持续到战后。
抗战结束以后各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经历了继续减租减息、初步解决土地问题和彻底解决土地问题三个阶段。战后初期进行的减租减息与抗战时期已有不同。包括反奸清算、没收日伪土地、减租减息和查租减息等内容。反奸清算和没收日伪土地显然是保证在新解放区夺取基层政权。查租减息则起到了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和教育群众的作用。前者强化政府对基层的权力控制,后者则巩固了政权的合法性。
1946年中共中央下达了《五四指示》,土改开始向「耕者有其田」转变。採用的阆℅椄o 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集中力量向汉奸、豪绅、恶霸作斗争。这会达到甚么效果不必多说。
六、消灭自己创造的国家经纪
1927年,中国*党在上海召开的「十一月扩大会议」对土地革命乡村政权机关作了重要的政策和策略变动,取消「乡村政权归农民协会」的口号,规定「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是乡村中的革命政权机关。」对於这个变动中共是这样解释的。从汪精卫集团公开背叛革命到「八七」会议前后,临时中央在武装暴动,夺取政权等问题的*策略上,仍然没有放弃国民党的旗帜,认为在现时民权革命阶段,国民党「还有他的历史上的作用」,主张用工农群众的力量──农民协会并联合反对汪精卫政府及赞成土地革命的左派,将国民党的基础改造过来,「使国民党成为赞助土地革命的工具」然而,根据一段时间的实践,这个考虑并不符合实际情况。「中央以前复兴左派国民党的估计不能实现」,关於「左派国民党」运动与在其旗帜下执行暴动的决定「必须取消」这种解释自然有其现实的道理。但是我们如果拿农协、和苏维埃作一对比,就会发现,农协具有更强的基层保护性质。
农协与革命政府是协商的关系,必定要为乡村农民的利益与政府进行交涉。在粉碎农村中旧的「国家经纪」之后,农协自身具有的「国家经纪」特性日渐显现,成为新的中间层,这是不能容忍的。而苏维埃则是正式的政府科层机构,必须按照上下级的行政关系服从苏维埃政府。以正式的科层机构取代保护型经纪(代理),一旦成功,将使遭到重创的中国*党迅速聚集起力量。这种取代意图明确,就是要将国家权力在向下渗透,扫除一切阻碍国家直接控制农民的层次,不论是旧有的保护型经纪、赢利型经纪,还是在夺权过程中以外产生的新的中间层。亦即将地方行政机构正规化、从而使下层政权与中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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