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荡将会难以控制。笔者认为,财政的分配原则应以事权的大少作为分配比例的依据;在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前提下,对各级政府的财政分配比例重新进行洗牌:财政上收中央,确保宏观调控能力;精简省市层面,确保政策监督能力;重心下移县乡,确保政策执行能力。
建立公共财政。首先是统一全国公务员工资。根据各级政府的级别和地区差别,由中央统一制定工资标准;根据管辖的面积和人口确定乡镇财政和其他各级政府的供养人数,由中央财政拨款直达各级政府直接到人。作为国家公务员,国家也应该包干;如果国家只给权力而不保障其合法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时就必然以权谋利,从而玷污了国家权力的无偿性和公正性。笔者认为,更为重要的意义还有:使每一个公务员感觉到自己的生存受到中央的保障,从而根本上摆脱了对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机关的人身依附关系,有利于民主建设和监督机制的形成,特别是有利于“文官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其次,实行收支两条线。税收机关实行属地管理且进行合并以节省行政成本;审计机关和财政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一方面各级政府把应该收的税费合法合理地收上来,上缴给中央派驻在地方的财政部门;另一方面中央根据面积和人口核定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开支和公*品总额,中央派驻在地方的财政部门按规定的标准和用途拨款。各级地方政府不成为一个经济利益主体之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就不再是利益优先,主要是依法监督下级政府履行法定职能。而政府一旦没有了自身利益,收入不再与自己有直接关系,就不会去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追求效率和公平,公信力和权威就成为了一种无形的力量,反而促进了民众对税收征管的合作力度,不仅能够增加财政收入,而且能够减低行政成本。而更有意义的是,使“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能够真正制度化,从根本上限制了那些“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也要上”、需要几代人来还债的政绩工程。再次是向乡镇倾斜。对乡镇也要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对粮食产区和边远山区的乡镇,所有的国地税全部自留,一切在本乡镇区域内的各种规费收入,统一作为乡镇的公共财政,不作为县级以上各部门的收入。各部门在乡镇吸纳的财政不得上交,全部收归乡镇,乡镇公共财政专门作为公益事业建设,真正做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由于干部的待遇由国家保障,税费收缴的多少与乡镇政府的利益就没有直接的关系,却与公*品的提供和民众的福利紧密相联,交纳税费的自觉性和社会舆论导向均会大为改观。比如绝大多数消费者不索取发票,使工商业主偷税漏税能够有机可乘,主要原因就是税收的多少与自己的利益没有直接联系。
改革专项拨款。现在中央财政(包括省级财政)对乡镇和农村的拨款,都是通过一级一级财政往下拨款方式来进行的,决策权被掌握在各级的上级政府手中,上级政府为了保障自身的运行,经常截留拨给乡镇的资金,并且还让乡镇做假帐,出假票据上报。笔者认为,不如直达乡镇财政帐户,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一是往下拨款通过几级政府,消耗了国家本来就十分艰难的行政成本。二是缺乏公平性。不说中央难以对差别很大的全国各地进行公平分配,就是一个省一个地级市也很难公平分配。三是难以科学决策。比如湖南省的衡阳县和浏阳市,都是100多万人口的大县,只不过前者是农业穷县,后者是工业富县;可是按照现在的转移支付的计算公式得出的结果,中央对工业富县浏阳市的转移支付,却反而比农业穷县的衡阳县要高出很多。四是产生腐败的土壤。因为国家的财力还不能足以满足全国农村的要求,所以,给之者少,争之者众,就必然会通过不正当手段来竞争。
2),从*体制上进行攻坚突破。造成乡镇政权危机的原因错综复杂,从*体制上来分析,其中最主要的,首先是现行乡村组织制度与农村的实际不相适应。其次,根源在于各级政府的本位主义,特别是乡镇以上各个主管部门利益的恶性膨胀。如果不改变权力的来源方向,就不能在源头上杜绝形式主义和本本主义、从而回归到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上来。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而言,彻底*腐败和官僚主义的一个有力法宝,就是把权力下放,把权力重心下移。
一是打破行政大锅饭,权力直包到乡镇。乡镇政权是整个国家政权的基础,也是当今行政体系在农村承担责任最大的一级政权,基础不稳,地动山摇。中央政府是整个国家权力体系的神经中枢,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就不可能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统一。因此,笔者认为,改革国家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应该是:确保两头,精简中间。具体作法是:把国家管理社会的权力重心下移到共和国“最小政府”的乡镇政府,由各级强势权力的“大政府”在上面监督乡镇政府行使权力。这也许是当前中国政府在体制内形成权力制约机制和提高行政效率的最佳选择,它极大地减少权力批发的机会,有效地制约了因权力发包而产生的腐败。乡镇的权力越大越好,越有*个性越好,因为一个小小的乡镇势力再强大,也没有叫板中央的危险性存在,哪个乡镇政府敢公开与中央哪怕是与县政府对抗呢?一个乡镇的势力越强大,就越能削弱省府与中央叫板的力量。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是县乡级经济高度发展的结果,市府特别是省府的直接贡献非常有限。一个学者作出了这样的论断:“尽管省府市府里面的人才是一流的,工资收入也是一流的,权力也是一流的,但实际贡献是二流的,甚至三流的,因为权和利在省府一级高度拥堵高度积压,没有用处”。因而当务之急是改变上级政府的框架,减少行政层次。对于三农问题而言,凡是中心城市的政府的权力触角不能全面深入农村,因为城市政府的天然本能是服务工商业,繁荣城市。因而作为城市政府,应该做它应该做的事。农村的政权必须要走出城市强势权力的阴影之下,才能保护农民的利益。如果国家权力重心下移到乡镇,*家会是农民、商人之后最后一批最关键最活跃的激进分子了,那时候谁敢说更先进的民主不会在中国自然出现?
二是委任的“官权退”,选举的“民权进”。现在的乡镇领导干部,实际上是由上级极少数人决定的;成份复杂,老百姓根本不了解他们,到乡镇干工作都是看上级的脸色行事,只要与上级搞好“关系”,即使群众意见再大也照样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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