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镇长,他所在的镇人口4万,负债1300多万元,财政赤字240万元,而2001年同级财政收入只有134万元。 他说“据我所知,全县60多个镇乡90%都负债。我镇负债的主要构成,一是原来政府办的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盘关闭后,为清退农民本金,镇政府把所有的钱全赔进去后,还向中央专贷400多万元;二是基层供销社原来大量吸收农民入股,成为变相的银行,高息揽储。由于经营不善,管理混乱,严重资不抵债,清理整顿后,要退农民的钱,也由政府兜底,已专贷100多万元,而且还有300万元本金无钱退给农民;三是“普九”工程欠款;四是其他工程建设欠款;五是欠上级水费、公路款等。财政赤字是因为发不起工资,县财政超调资金形成。本级收入134万元,而教师和公务员工资一年就320多万元,怎能不赤字?”。甚至为了完成税收任务,确保工资发放,一些镇乡领导个人借钱垫税,因为连预征的对象也没有了。基层政府借钱垫税,加重了债务,却也实出无奈。他说“我们也理解县上的困难,为保工资,上半年已借了几千万元,以收定支也是迫不得已。税收“空转”已经十分严重,有的镇乡一年税收“空转”高达三十四万元。全县去年年底预征和空转的税收应该是个不小的数字。 ”(7)
再以李昌平所在的湖北监利县为例。该县1995年以前基本不欠债,且有80%乡村有节余,从1996年开始,全县债务每年以2亿元速度增长。农民负担款征收慢,上面追得紧,乡村为了“抢先完成任务”——借债;机构和人员增长快,行政支出不足——借债;抗灾——借债;修房子、买车子——借债;还旧债——借新债。当民间借债有了一定的规模以后,就形成了债务的恶性循环,该县每年支付基层债务的利息在1.7亿元以上,而每年农民合理负担总额也没有1.7亿元。(8)
从宏观环境来讲,1994年的税收改革,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虽然1994年的税收改革本质是建立税收共享体系,然而,这个体系使中央政府享有税收收入的大部分。1980年,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占整个政府收入的75%,而2001年只占整个政府收入的不到48%。1980年,地方政府开支占整个政府开支的46%,而2001年占整个政府开支的近70%。同时,随着中国经济逐渐走出短缺经济阴影,地方政府拥有的乡镇集体企业的效益下降,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大大减少。 另外,1994年在实行分税制改革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未能彻底进行,地方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经济发展任务并由此造成的开支压力不断增大,而财政集中度反而大幅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22%大幅提高至2002年的54.9%,省级政府集中的财力也从1994年的16.8%提高到2000年的28.8%。地方政府的财源明显不足,因而不得不举债度日。然而,这仅仅是构成基层政府“债务机制”的因素之一。更多的因素,则表现在基层政府在举债问题上严重缺乏自我约束,甚至违背基本的“借贷规律”。(9)
从1960到1985年的各年,地方政府均有预算盈余。从1986到1993年,地方政府在一些年有盈余,在另一些年是赤字。1994年的税收改革完全改变了这一局面。地方政府预算从1993年的61亿元盈余一跃成为1994年的1727亿元赤字。从1994年开始,各省每年均有预算赤字。地方政府的赤字从1994年到2001年以16%的年增长率增加。基于2002年预算,地方政府的债务在2002年将达到3630亿元,比2001年增加了25%!
最近几年,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约50%,但却仅仅支付了整个政府支出的大约30%。地方政府请求中央政府拨款,中央政府酌情将款项拨回到地方政府。即使是最富有省份也需要大笔的中央返还才可付清其预算赤字。例如,1999年中央政府向广东省返还208.6亿元,占该省预算收入的27%;对上海返还229亿元,占上海预算收入的54%;对江苏省返还203亿元,占江苏预算收入的59%。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从1996年开始,基层债务开始大规模的出现了。
1993年,农产品开始大幅涨价,农民收入有了很大的增长,农业税和各种乱摊派大幅增加,县乡村*日子好过了:工资大涨;机构和人员膨胀;奢华作风开始盛行,房子、车子、手机、电脑等越配越高级,公费考察从国内发展到国外,从主要领导发展到一般干部,甚至村民办教师、小组长也要出去“考察”。1996年,农产品价格开始下滑,内地乡镇企业也大面积滑坡,中央出台减轻农民负担的13号文件,县乡村的收入增幅减缓,有不少地方出现了负增长。但是,支出却刚性增长。借债成了普遍采用的缓解财政危机的办法。由于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县域经济,农村信用社实力有限,借债的手伸向了民间,一种方法是成立农村合作基金会,高息揽存,用于政府消费;另一种方法是直接找民间拿月息30‰的高利贷。部分基层干部参与其中。由于高利贷管理混乱,“营运债务”一度发展成为某些干部的生财之道。
为了吸纳更多的钱维持债务的恶性循环,民间借贷的利息从月息15‰增加到了现在的30‰,有的地方达到40‰以上。这样债务规模越来越大,增长速度越来越快,潜在的危机也越来越深重。
一些地方政府大办农村合作基金会和供销社,吸收社会资金入股曾一度火热,信用社高息揽储,年息高达18%甚至20%以上。基层政府和供销社根本没有管理金融的能力(其实基层供销社早已亏损严重,全靠不断增长的股金撑着,加之长期政企不分,体制僵化,早就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使这些金融机构严重亏损。由此造成农民的损失,只得由政府来兜底。
再以四川省为例。全国人大代表、原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沈国俊认为,该省的基层债务来源有三:一是清理整顿地方金融问题时,对部分个人债务采用了政府兜底的方式,使政府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二是基础设施、农田水利等设施建设,社会效益显著但经济效益微弱,还贷资金严重不足;三是政府外债巨大。他说“基层政府的相当一部分负债是为了改善乡村学校、道路、水利、广播、卫生、通讯等公共设施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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