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对农户投资及行为带来以下约束:
一是限制农户投资能力的提高。目前,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从经营土地中所得到的收入,在农户收入来源中,种植业收入一般占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的40-45%。而小规模经营限制了农户农业收入的提高,特别是传统的以种植业为主的小农,由于其土地资源少,导致其产出、收入预期低,从而造成其投资能力弱的恶性循环。
二是由于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太小,农民为了维持自身的生活消费,在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后,粮食的单位种植面积所能提供的商品量很少,而种植结构的调整,也因上述原因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农户从事种植业生产所获得的现金收入很少(见下表5)。
从表中数据可知,我国农户的基本情况是土地经营规模有限,农业上得到现金收入低,而国家定购任务比重大。其中约有一半、占总数46%的农户,土地规模在5亩以下,粮食商品率在25%以下;占总数76%的农户土地规模在10亩以下,粮食商品率在35%以下。这与80年代的情况没有根本差别。
表5、 家庭经营以种植业为主的不同耕地规模农户粮食产出和收益情况
农户规模(亩) 小于3 4—5 6—10 11—15 16—20 21—30 31—50 51以上
农户数(个) 3665 3523 4821 1688 743 769 366 256
农户比重(%) 23.20 22.30 30.50 10.70 4.70 4.90 2.30 1.60
家庭劳动力(个) 2.1 2.57 2.71 2.70 2.75 2.74 2.78 2.64
耕地面积(亩) 1.96 4.11 7.22 12.48 17.48 24.60 38.84 76.94
粮食种植面积(亩) 3.07 6.10 9.27 13.48 16.67 21.31 30.69 69.02
粮产量(kg) 1102.70 2049.60 3028.60 4381.50 5175.30 6342.70 7830.00 13041.40
出售粮食(kg) 210.75 521.80 1037.70 1788.40 2202.30 2843.30 3372.40 7801.23
其中国家定购(kg)92.60 232.70 430.70 733.00 875.30 1131.70 1154.50 2698.80
粮食商品率(%) 19.11 25.46 34.26 40.82 42.55 44.83 43.07 59.82
定购占出售比重(%)43.94 44.60 41.51 40.99 39.74 39.80 34.23 34.59
劳均粮食现金
收入(元) 151.99 306.46 567.07 980.52 1079.56 1385.44 1678.24 5130.15
家庭人均
纯收入(元) 2362.6 1966.2 1959.6 1980.1 1866.8 1884.6 2129.3 2993.9
以上分析说明,我国农户中大部分属于微型的、自给半自给农户。而土地面积越小,土地所承担的农民社会保障功能越重,相应地粮食播种面积越大、现金和收入越少,而国家定购占的比重越大。亦即,农户收入低、投入低的内在制约因素,主要是土地规模有限,而不是承包期问题。
上一页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