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为建设幸福创造优良法制环境。
二、组织实施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监察局牵头、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配合,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各执法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
大力整治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整合执法主体,明确权限和责任。通过开展对行政执法情况的专项检查,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高效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达标,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在全市保持前列。
四、检查步骤和方法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时间为2014年3月6日至3月16日,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并在本部门、本系统下发,确保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至4月1日。各执法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明确检查工作任务、分解工作内容,在本部门、本系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WWw.YBaSk.CoM责令有关单位认真查找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重点,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各行政执法单位于4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规范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送县监察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时间为2014年4月2日至5月1日,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法制办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和依法依规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总结工作经验,挖掘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积极探索治本措施,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时间为2014年5月2日至5月31日。督促各单位及时将专项检查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范性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监管,推进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真正把行政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五、检查内容
1、执法的主体是否整合到位。检查各职能部门、同一单位的各科室及下属机构执法职能整合情况,有无重复执法、多头执法。
2、执法的权限和责任是否明确。检查各执法部门及其内设科室、下属机构职能权限是否理顺,责任是否明确,问责机制建立是否规范。
3、行政执法层级是否精简到位。检查是否将执法重心下移,是否对各层级行政执法权限进行明确,执法检查成果是否共享,是否存在多级重复执法。
4、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完善。检查是否建立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乱执法。
5、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否规范。检查是否建立公开、统一、规范的自由裁量权标准,自由裁量权幅度是否合理、可操作,是否完善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
6、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全面落实。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肃追究失职、违规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达到三个明显减少:检查次数、检查主体、检查层级明显减少;实现三个一律: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可精简的一律精简;坚决遏制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二)加强监督检查。监察机构要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专项检查工作始终,对行政执法典型案件要及时立案查处,公开曝光行政执法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三)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专项检查工作责任制,对主动查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可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工作不落实、弄虚作假、走过场的,要严格间责,以专项检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以落实政策、强农惠民为目的,以监督检查、促进整改为手段,以建章立制,规范行为为举措,确保国家强农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对落实“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强农惠民政策具有主要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和产品销售网点。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2009年以来,在“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车摩托车下乡、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政策落实中,操作程序不规范、报补资料不齐全、补贴数量不真实、工作责任不落实、执行纪律不严明以及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等问题。
三、检查步骤及方法
专项治理从2012年3月份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2年3月1日—3月5日)
成立由县纪委副书记。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责,协同配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3月6日—4月30日)
各地各相关部门对在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政策落实中,执行政策、履行职责、严肃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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