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重查找问题和不足。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职责要求,重点对以下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1、财政部门:(1)根据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情况,采取回访、核查的方式,对2009年以来全县各销售网点的销售兑付的真实性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销售网点执行代垫直补期间的进销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补贴2台(含)以
上的农户进行100%回访核查。(2)对2012年汽车下乡和2012年以来摩托车下乡报补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全面清查,对购买的真实性情况进行抽查。(3)对2012年以来家电以旧换新情况进行检查。
2、农业(农机)部门:主要对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农民实际购置农业机械、补贴操作程序规范性、农民和生产企业及经销企业自主权落实、补贴机具编号喷涂、补贴档案整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3、商务局:对2009年以来全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使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销售信息录入、发票使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负责牵头组织、引导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网点进行自查自纠(财政、纠风部门配合)。
4、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网点:重点对销售行为的合规性、代垫直补兑付的真实性、是否存在骗补行为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各相关部门要将本系统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
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对有关部门和销售网点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针对自查自纠不主动、不认真、不到位,尤其是有涉嫌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收受贿赂和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等问题,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检查;对明显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违规的问题坚决立案查处,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整改落实阶段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深刻反思,剖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逐一整改到位。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我县强农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五)总结提高阶段
各有关部门要对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其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与做法、经验及成效、制度建设和工作建议等方面。并将本系统书面总结材料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切实把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车摩托车下乡、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强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注重实效,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车摩托车下乡、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检查内容多、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大等特点。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根据全市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给合工作实际,突出检查重点,讲究工作方法,掌握时间节点,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跟踪问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县监督检查工作按照预定目标整体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把握原则,宽严相济。对监督检查有关问题的处理,要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的原则。凡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被集中检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除收缴违法违纪所得外,还要依法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各相关部门所收违纪违规款,要统一通过纪委监察局罚没款收入账户上缴财政。
第三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强化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和结果运用,督促各测评对象及其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干部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以一流的干部作风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以作风整治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监测系统及测评对象
(一)重点监测系统
1、行政执法类:
公安、消防、交警、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司法、药监、安监、烟草专卖、环保、物价、城管、交通、公路等19个部门。
2、经济和社会管理类:
发改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水利、城乡规划建设、广电、财政、民政、文化、经贸委、商务局、国资委、教育、卫生、科技、粮食、房管、公积金等18个部门。
3、公共服务类:
电力、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工行、农行、农联社等10个单位。
(二)测评对象
从每个单位中选择若干具有执法权、审批权和管理权,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设室(科、股)或二级单位作为测评对象。
三、测评内容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情况;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五个方面、20种突出问题的情况;落实公开服务承诺的情况。
四、组织实施
整个测评活动在县机关作风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效能办具体组织实施。
五、测评原则与方法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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