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一专多才的复合型法官。
(2)以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为契机,扎实开展“树法官形象,做为民模范,当审判能手”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一是要从思想上弄清“为谁司法、怎样司法”这一根本问题;二是把整顿工作作风贯穿到教育活动中去,通过教育触及每位干警的心灵深处,在全院形成一种树形象、讲正气的良好氛围。三是把这次教育活动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司法理念和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司法亲民、便民、利民。要深入开展向宋鱼水、蒋庆等先进法官典型学习,推动广大法官干警时刻注意恪守职业道德,崇尚司法诚信,确保司法廉洁。
(3)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契机,切实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教育每位法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中立意识、道德意识,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能力,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一是继续开展好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队伍的理论素质;二是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注重提升法官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坚持开展以“九项能力”为主的专业技能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增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审判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加强微机知识学习,争取尽快适应工作,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特别是书记员应先行一步。
(4)强化管理机制,提高司法效能。审判管理机制方面,始终把工作流程作为管理的主线,把程序、质量、效率、效果作为管理的重点环节,重点抓绩效考评管理、质效管理,严把案件审限关,使裁判文书规范、说理充分;行政管理机制方面,把服务审判和行为规范化作为管理主线,增强管理的民主化、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保障能力,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审判秩序,加快现代化审判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队伍管理机制方面,把岗位职责目标和工作创优作为管理主线,把抓班子带队伍、教育培训、选人用人、评先创优、法官文化作为管理的重点环节,重点抓干部的绩效管理和干部的培训管理。
(5)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探索建立廉政机制,建立长效的廉政保证金制度,强化“一岗双责”。二是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纯洁法官队伍。三是坚持行之有效的警示提醒制度,诫勉、督导制度,训诫纠错制度及廉政谈话制度。
(6)增强人大意识,接受人大监督。采取多种形式使人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坚持经常汇报制度;二是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有影响的案件庭审;三是做好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四是及时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和答复工作。
3、深化案件质量跟踪考核制度改革,提高司法管理水平
全面推广去年刑事审判系统开展的“三个一”工程活动,积极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和群体调研;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全面监控执法效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将办理的案件作为司法产品对待,开展“三品”案件评比活动;办理的案件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良好,对同类案件审判、执行具有指导意义的为“精品”;发回重审、部分改判或经案件检查有瑕疵、当事人申诉不止的为“次品”,全部改判及确有错误经再审依法全部改判的为“废品”;对案件质量具体量化,确保年内案件结案率达到98%,调解、撤诉结案率达到65%,判决结案率控制在20%,案件发回重审率控制在2%以下,改判率控制在5%以下,绩效考评达到95分以上,案件质量评比位居怀化市基层法院前列;对审判人员办理“三品”案件数量在院内公示,实行重奖重罚,并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和降级降职挂钩。通过奖优罚劣,努力提高审判和执行工作质量,保障审判和执行权的依法公正行使,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先进行列。
四、培育法院工作亮点,加快法院文明化建设进程
1、加强文明法院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干警的司法素质,树立法院文明、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做到“三坚持、四强化、五围绕、六抓好”,坚持实行一把手亲自挂帅抓创建,坚持制订一个切实可行方案抓创建,坚持推行“一岗双责”抓创建;不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各项专题教育,强化业务培训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抓审判职能,围绕和谐社会抓诉讼调解,围绕弱势群体抓司法救助,围绕公正效率抓审判机制,围绕规范管理抓制度建设;全面抓好机关物质基础建设,抓好交通办公条件改善,抓好法庭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抓好争先创优活动开展,抓好和谐法院文化建设,抓好机关软硬环境综合治理。
2、加强基层法庭工作,建立“三员”机制。
一是要抓好法庭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坚持法庭工作扎根基层,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进村组”活动,实现三调联动,及时处理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宣传,预防各类矛盾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二是要在各乡镇选任1至2名懂法律、具备特定素质、了解当地社情民俗的干部,依照法定程序聘请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庭案件的审理,充分利用其易与群众沟通交流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发挥其作为“审判员”、“调解员”的作用,加强法庭的审判力量,提高审判的社会效果,促进法庭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开展。三是要在每个村确定一名诉讼联络员,为法庭临时代收村民的起诉状,并联络相关诉讼事宜,解决偏远山区群众打官司不方便的困难。四是要加强法庭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注重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力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调解化解纠纷的能力。五是法庭要为当地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党委、政府的权威,并积极参与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减少农村的不安定因素,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完成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的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力争在2008年下半年实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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