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审视我们现有的风险管理机制,我们不难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重视制度、规范及流程的创设而轻视执行、运营及效能的管理,使制度体系静态化而不能形成动态有效的管理机制,出现“两张皮”的状态;二是在制度设计中,注重了责任的分解,将绝大多数责任风险都由基层一线干部承担,而忽视了对管理层以及责任主体本身应承担责任风险的落实,因而形成监控管理链的脱节;三是我们的风险控制常采用的是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定期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及效能监察等下行单向的控制方式,这几种控制方式基本上属于事后监控,而对事前尤其是事中的风险控制则较弱,同时也没有形成很好的双向动态闭环的控制管理链;四是所采取的控制方式主要以人工为主或人机结合,而对信息化环境下“两权监督”的研究甚之又少,也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控制平台,更好的利用大量的管理信息,从数据分析应用的视角建立必要的风险预警、评估及控制机制,使得目前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偏低。
为了有效地解决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充分利用我局现有的数据综合管理系统,以执法风险为分析视角对大量的业务管理信息进行评估并产生预警信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系统的功能,建立双向的信息沟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从发布到风险信息的解除形成闭环的信息流,从而真正形成动态的过程控制机制;二是充分利用省局开发应用的行政管理系统,扩展数据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信息,将行政管理类信息有效地纳入分析评估监控的内容,使“两权监督”在信息化应用环境下得到高效的发挥和落实;三是要加强局各部门的协调,建立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规范,从而保障风险控制机制的有效运行;四是建立行政执法风险管理审计制度,以有效开展内部控制的监督和再控制;五是强化行政监察与执法监察的有机结合,出现重大执法过错问题时行政监察必须跟进或由监察部门实施监察;六是要建立重大执法差错沟通机制,出现问题严肃查处,抓住一个教育一片。
(五)开展 “阳光国税”的政务公开活动,将权力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有效化解税务干部的行为风险。
任何徇私舞弊贪腐贿赂的不廉行为都是产生于不透明、不公开的藏污纳垢环境之下的,要使权力腐败得到有效控制,将权力运行置于社会和群众的公开监督之下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近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载体都得到不断的丰富和优化。但要打造“阳光国税”这一品牌,还需要我们提高工作标准和要求。具体的措施和目标是: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做到凡是运用“两权”办理的与人民群众、纳税人利益和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相关的各类事项全部公开,以形成民主监督的机制。如:工程招投标情况、大宗物资采购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公务费用支出情况、等等;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做到凡是运用“两权”办理影响力大、涉及面广或与“两权”作为相对人利益攸关的事项,应公开决定、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如:重大涉税案件审理、个体定额评定、纳税评估等;三是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做到使“两权”作为相对人所关心的事项,如住房公积金、房改货币化等,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方便快捷的获取资讯;四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外部监督机制和内部互动机制以及监督评价机制。
风险管理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而行为风险管理则是运用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及原理并将之与行为科学理论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控制管理方法。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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