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工)委协审案件80余件(次)。
推行案件公开审理,制定了《关于对党政纪案件实行公开审理的试行办法》等多个公开审理的相关文件。目前,有关公开审理的案件已经选定,相关预备工作已经就绪,计划在9月份付诸实施。
(三)控制信访总量,严控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今年以来,共收接信访举报120件次,自收44件次,市纪委转办76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总量增加了24件次,同比上升了25%。
至目前,我区无一例集体访和异常访,越级访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四)完善大信访工作格局和纪检监察内部信访工作格局。
在领导接待日制度、领导包片定点负责制度、领导百分之百批办信访件制度和信访工作会办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了党政干部下访“五步工作法”制度,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全区党政干部下访工作方案》。区、乡(街道)两级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均成立了党政干部下访工作领导小组。规定“两个必办”。即对下访联系点上可能导致集体访和越级访的信访问题必须迅速办理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信访急件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落实“四个必包”。即各级党政干部对受理的信访问题必须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反馈、包落实”。对于现场无法办结的信访问题,接访干部可以进行交办,但必须明确牵头责任人,明确办理要求,加强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建立和完善追究机制。对没有及时下访的党政干部发《下访提醒通知书》;对已受理的信访问题没有及时办结的,向受理该问题的党政干部及其交办的单位、部门送达《处理下访事项通知书》。
今年2月,向区信访局派驻了纪检监察室。
(五)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使信访的各个五环节有章可循;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实行复杂疑难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信访承办承诺制,推行重点信访公示制度,公开办理信访,吸纳信访人参与信访调查,处理结果适时向信访人或群众公开。
制订《宿城区信访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已发生并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信访行为的过程,自上而下进行核实,查清问题、分清责任,对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推进源头治腐工作
(一)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改革。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省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方面的规定,制订下发了《宿城区干部治理暂行办法》。继续推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公推竞选、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公推直选基层两委委员;促进法检两院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制度的程序化、规范化。从根本上堵塞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依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对司法活动实施监督,促进法检两院建立对违法司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追究的范围、责任的划分、责任承担的形式和追究的程序,促进司法人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司法行为,实施错案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现象。
(二)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加大党政领导干部轮岗、交流任职力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认真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开展网上公务员法学习讨论,3月组织公务员法知识专题讲座。今年5月,区委对全区近百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积极参与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对选拔任用程序进行监督,对选拔领导干部过程中的人民来信做到快查、快处、快结、快报。
(三)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监督治理中的作用,规范干部经济行为。今年以来,相继组织对洋北镇镇长周卫东、建设(交通)局局长张甫俊等6位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审计。
(四)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部门预算制度,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治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和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财政综合预算,会同区财政局、审计局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银行帐户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共清理银行帐户22个,划转资金230万元。并明确规定,凡是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银行帐户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否则,帐户余额一律没收,缴入国库。加强对区乡两级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检查,保证财务治理制度执行到位。
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将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扩大到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24个项目,进一步扩大了监督检查的覆盖面。
(五)进一步完善综合性招投标大市场建设,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
加大对《招标投标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加大对限额以下建筑工程的监管力度,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治理的实施意见》。今年以来,全区50万元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全部进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50万元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全部履行报建、登记手续,进行招标或竞价发包;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建筑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4月份,对中扬镇林柴场2005年10月对该场3600亩水面经营权的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标问题的信访投诉进行调查处理,追回违纪款5000元,并建议中扬镇对无自行招标能力,在招标中未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的副镇长兼总支书记刘某予以免去总支书记职务;5月份,又对在我区农村公路投标中涉嫌串标的4个投标单位进行了调查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六)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先后出台了《宿城区信访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热点岗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宿城区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公共经济资源监督治理暂行办法》等9个方面制度和办法。
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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