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全区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都能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到目前为止,共有7名科级领导干部主动向区廉政办申报婚丧喜庆重大事项。
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年初,区廉政办会同市廉政办对我区14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了述职述廉,并向80名乡镇党政负责人、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测评表。同时配合市纪委对测评表进行认真梳理、汇总,确保勤廉公示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治理。
对全区19个区直单位、4个街道办事处派驻纪(工)委、纪检组,实行统一治理,每个纪(工)委、纪检组均配齐了纪检干部,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
(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形成推行政务公开的良好机制和氛围。二是健全制度,推动工作开展。制订下发《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和标准都作了详尽的规定,切实指导全区的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责任,确保落实到位。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认真贯彻省委《关于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推行党务公开。
深入推进《关于在全区实行党务公开的通知》精神的落实,进一步扩大和落实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大部分,从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居)党组织两个层面加以公开。公开以固定的公开栏形式,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位置。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公开栏旁设置意见箱。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逐次登记,归档备查。近期,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
(五)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推行案件公开审理,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依纪依法公正处理党纪政纪案件,先后制定了《关于对党政纪案件实行公开审理的试行办法》等多个公开审理的相关文件,案件公开审理工作已在全区全面推开。进一步完善案件公开审理流程和有关环节,同时把案件公开审理纳入基层纪委目标考核范围之内。
七、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强化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一)深入开展对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保证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抓好宿城新区的重点工程执法监察。以强化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对工程招投标、中标合同履约、建设资金的使用与治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为工程建设提供纪律保证。重点对宿迁中学新校区建设、宿城新区建设中的行政办公楼、通和桂园小区建设以及路桥涵闸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对重点工程开展执法监察,切实推进工程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二)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体系。
年初,制发了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制定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涉企检查备案制、滞办反馈告知制、政务公开制、项目帮办负责制等“八项制度”。制订出台了《宿城区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机关人员不履行和不正确、不及时履行规定职责,尚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行政行为,给予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先后有34人,11个单位受到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行办事流程图制度。
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实施阳光工程、建设阳光政府的重要抓手。成立了宿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方面构建政务公开平台,在“宿城在线”、“宿迁日报”开设相应栏目,在办公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悬挂公示牌。另一方面把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热点单位,作为公开重点。2月份,区政府26个组成部门在《宿迁日报》和对外办公场所醒目处将办事项目、程序、时限、服务措施、违诺追究等对外公开。为方便群众和投资客商办事,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一律佩戴上岗证或设置座铭牌,公示身份。在进行行政执法或事业性收费时,一律按要求向治理相对人出示执法、收费证件。。
(四)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推行工作成果倒逼法。
把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宏观统筹、科学分类、细化量化,形成了实施工作成果倒逼法的7大类142项重点目标。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逐级倒排出各科室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任务,倒排出每季度、每月、每旬、每周甚至天天的序时进度。全区逐级建立了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目标控制体系。全区各单位通过“宿城督查网”上报当天重点工作和主要领导工作情况及次日工作计划,并形成了《督查通报》或《信息快讯》,向区四套班子领导天天一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区行政效能建设开展监督检查,编印《效能简报》11期。
(五)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打造“三最四低”投资环境。
年初,区政府组成部门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要求,简化了办事程序,掀起“业务流程再造革命”,重新制定了办事流程图,在对外服务的醒目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监督。6月初,起草了《宿城区政府流程再造实施办法》,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的流程再造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的改革措施。目前,《实施办法》仍在研讨中。执法单位对法律、法规赋予自由裁量权的项目,按照“三最四低”的要求,降低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区法制办、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对执法项目、收费项目进行审核确定。3月底,区物价局共清理区直14个部门16类112项收费项目,编印了《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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