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和党委审批三个操作步骤;预备党员转正环节,包括考察培养、转正票决和党委审批三个步骤及资料建档环节。
4.“十清单”:助力法治——
民主监督,从“形式监督”到“实质监督”
民主监督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基本保障,而在“四个民主”的运行实践中又是最薄弱、最难以发挥效率的环节。针对一些地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年龄相对较大、文化程度不是很高,履职能力水平有限,村务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等问题,2010年3月起,北仑区推行村务监督“十清单”制度,将村监会需要重点监督内容及相应的监督要点、监督方式等,汇成一张监督总图表,方便村监会成员及农村干部群众对照操作,确保村务监督取得实际效果。
一是“清单式”分解,细化监督内容。拟定村务监督“十清单”,把包含村民关注、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务决策、村务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和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具体细化成决策程序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工程项目监督、货币资金监督、债权债务监督、收支票据监督、资产资源监督、合同履约监督、印章印签监督、干部廉政监督等十项监督内容,实现村务监督的全覆盖。还对十项监督内容进行规范,设定每项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统一监督方与被监督方的共同工作目标。
二是“条目式”公布,明晰监督要点。为避免监督的随意性,将清单中的十项监督内容,制定了54个“条目式”的监督要点,明确每条监督内容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步骤,使监督事项清晰明了、便于操作。如针对债权债务监督,明确了各类债权是否清理、债务是否偿还、是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限期归还等5项监督要点。
三是“串联式”监督,优化运作方式。按照“十清单”监督要点,对每个关键监督环节和廉政风险防范点,明确相对应的监督方式,每个监督要点都有具体的监督方法,使监督要点和监督方式一一对应,形成“串联式”监督,易于村监委会成员查找和应用。如合同履约监督有四个监督要点,清单明确:对于重大经济合同签
订、变更、解除是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以通过问询、查看会议记录进行监督;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是否经司法所或法律工作者审核把关,可以通过查看合同文本进行监督;承包款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兑现,可以通过查询会计服务站入帐情况和查看合同文本进行监督;合同履约情况是否按规定公开,可以通过查看村务公开栏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四是“双向式”评价,提升执行效果。每年由村监会按照“十清单”中的规范要求,对村务规范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测评,年终将“百分制”的量化测评结果分别向村民代表会议及街道(乡镇)纪检部门报告,街道(乡镇)把测评结果与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挂钩。同时,村监会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十清单”监督情况,接受村民代表的评议,并接受乡镇(街道)纪检部门的监督。
三、主要特点
1.形象直观,操作简便。
将村级选举、村务决策 、村务管理、村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由一套套复杂枯燥的制度规范转换成一张张清晰简便的流程图表,形成便于“装口袋”、“记脑袋”的“操作手册”,让村民可以按图索骥,流程理事,大大增强了村务民主管理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2.设计科学,实在管用。
在“四个民主”的制度设计中,注重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将村民的主体性、参与度、满意度评估贯彻始终,帮助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力,提高村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如“四个一”制度中,抓住 “ 评”和“签”两个核心,村两委会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决策评估,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处理结果,接受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评议,并根据决策的完成情况和最终成效进行满意度测评,当场统计测评结果,促进村民代表提高村事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日常工作中一个议题表决一次、签名一次,每个村民代表无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都要在表决书上按照意愿签下自己的名字,而且每一事项商议的背景、决策的依据和理由、表决经过、表决结果等书面材料都以台帐形式保存,通过签名表决的形式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端正了村民正确履行民主权利的意识,使村民代表更加谨慎对待每一票,能够真实表达意愿、行使权力,避免个别村民事后质疑或反悔不认账,也进一步增强了村民代表参与村务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
3.切合实际,干群满意。
一系列的民主制度规程,把干部与群众的权利义务、村务活动的程序、村风民俗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一切村务管理和运作“晒”在阳光下,真正给群众一双慧眼,还干部一身清白,保村庄一个和谐。一方面,民主管理制度的实行,逐步解决了农村群众关注的干部不廉洁、村务财务不透明、工程项目暗箱操作、重大事项个别人说了算、集体资产流失等热点问题,从源头上遏制镇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村民的监督渠道畅通了,对村里各项工作的来龙去脉知情了,对村干部猜忌不满减少了。
四、成效评估
1.填补了民主制度程序性规定的空白。
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是民主制度的两个方面, 实体性制度是目的,一般规范的内容是“做什么”,决定了程序性制度的存在;程序性制度是手段,一般规范过程程序,即“怎么做”,确保了实体性制度的实施。从目前情况看,在加强农村民主建设实践方面,实体性制度的成果比较显著,但程序性制度则是进展较慢。北仑区着眼于解决农村民主制度弹性有余、刚性不足、模糊性强,实际操作中容易钻空子等实际问题,大力推行村务管理简易程序,明确量化标准,简化操作流程,减少模糊性、概念化表述,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提高规章制度技术性,使各项制度更加清晰具体,杜绝制度漏洞和空隙,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和配套性。同时,更加侧重于过程、顺序、途径的限定,规范流程管理,完善执行程序,提高运行质量,在操作上精心设计,使每个环节有据可依,弥补了民主制度程序性规定的“短腿”和空白,保证制定的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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