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消费,又如何拉动内需呢?因此,我国应该及时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首先,标准扣除额,应该根据每年的经济增长或消费物价上升的幅度,及时调整通货膨胀系数等经济指标对纳税人的影响,不应该将标准扣除额静态化,多年不调整。第二,非标准扣除额,如: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副食品补贴,应该像标准扣除额一样量化。第三,单身个人的标准税前扣除,包括“四金”,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由于“四金”是按个人工资总额20%左右的比例来提取,造成了工资越高者扣除的越多,违反了税收公平的原则。因此,“四金”也应该量化,这样,才能使中低收入者受益,才能藏富予民。
4.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在竞选时,就提出支持减少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在他执政期间很好地利用了“拉费曲线”的理论,落实了减少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每年不但没有增加财政赤字,反而减少财政赤字1000亿美元以上。同样,据我国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测算,2005年按每月800元扣除标准,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约为60%,扣除标准调整至每月1600元后,纳税比例将降至26%左右,纳税人数减少一半左右,财政收入将减少280多亿元。2006年的实际执行情况是,财政收入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以上例证说明,即减少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收入所得税,并不预示着财政收入的减少。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大胆、科学、合理和及时地设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减免及扣除额,让人们实实在在地分享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
5.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实现全国每人一个社会安全保障号,让每人年轻时为自己退休后存一份养老金(可学习新加坡模式),老有所养,减少后顾之忧,也减轻了国家的负担。可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同时,按同样的标准不同的比率征收社会保障税,多交税者多受益,即在退休(55-60岁)之后,可享受多交税款给自己带来的更多的保障和好处。另一方面,每人一个社会安全保障纳税号,使每个人所有的收入都必须通过这个税号进出,既可杜绝人情税,也容易让税务部门随时抽查纳税人完税的相关资料。同时,让广大的打工一族多一重保障,多一张安全网。也让企业,特别是私企、民企和外企在使用中国廉价劳动力红利的同时多承担一份社会责任。公平税负,才能创造和谐社会,才能提高经济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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