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调整或控制,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上市公司通过会计估计的变更以达到粉饰财务报表并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这种现象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应用指南指出:会计估计的变更需要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报备。但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第五章披露中并未作出要求,笔者建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明确要求在会计附注披露中增加该变更事项的审批程序。 建议二:明确会计估计的审批权限。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规定上市公司变更重要会计估计的,应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比照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履行披露义务;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2.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 3.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上市公司在召开前述股东大会期间,必须向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渠道。 但是,具体到哪些需要董事会批准,那些需要经理层批准并未明确规定,而且对未来影响数的判断基本是未经审计的,这样就会容易产生猫腻。 建议三: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往往含糊其辞,如金融危机、未来的不确定性、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影响、原预计使用年限与实际存在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等,笔者建议在会计估计变更次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上一年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盈利情况影响的说明。lOcalhOSt 建议四:增加准则执行的监督环节,增强外部监管者的职业判断能力,准确判断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动机,并对盈余管理行为起到制约作用。外部审计师必须把信息的完整性放在首位,不允许以追求效率为借口,采用忽视效果的审计方法以取代必要的审计程序。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指出,错误包括原始记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和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而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则属于舞弊行为。笔者认为:会计估计变更中的异常现象更值得人们认真思考。 【参考文献】 [1] 韩洪灵,颜志元.会计估计变更公司的盈余管理分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8(2). [2] 贾剑锋,李淑花.盈余管理与利润操纵的差异[j].财会月刊,2001(14):25-26. [3] 王静,陶晓敏.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负面影响及其对策[j].南京经济学院学报,2001(5):52-55. [4] 张鸣,刘华.对盈余管理的理性思考[j].上海会计,2000(8):37-41. [5] 广宇发展(sz,000537):《关于公司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巨潮咨讯网2008.12.16);《关于公司应收款性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明细表之审计报告》(巨潮咨讯网2008.12.16);《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巨潮咨讯网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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