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的实际问题。
1 投资规模过小。我国民营企业境外研发中心投资规模普遍过小,多数境外研发投资一般只有数千万元,聘用的境外研发人员多为几人或十几人,能够超过几十人的境外研发机构已经属于大机构,这是我国企业境外研发难以取得实质性创新成果的重要原因。
2 层次过低。我国民营企业境外研发中心的层次比较低,除少数企业外,多数民营企业停留在境外研发办事处、境外研发联络点这样的层次上,主要职能是收集信息和为国内研发中心寻求技术合作伙伴等。
3 功能过于模糊。许多民营企业的境外研发中心和境外销售机构联合在一起。这样的境外研发中心既承担整合境外研发资源的任务,还承担市场沟通、发货及售后服务等任务,这使企业的境外研发机构职能处于模糊状态,影响了境外创新效率的提高。
七、对促进民营境外研发投资发展的若干建议
(一)提高对民营企业境外研发投资重要性的认识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我国民营企业利用境外研发资源,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国家的综合竞争力也具有重要作用。事实上,民营企业进行境外研发投资的目的是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和整合研发资源。一旦取得成效,有利于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提升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
(二)优化境外研发投资的环境体系
鉴于民营企业境外研发投资的重要作用,建议有关部门在研究起草有关利用境外科技资源的法律规范时,要把促进民营企业利用境外研发投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写入管理办法,以法律形式保护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大境外研发投资。由于民营企业境外研发投资自担风险等特性,建议有关部门对民营企业的境外研发投资要进一步放开搞活,对民营企业使用自有资金在境外研发投资项目由审批逐渐向登记备案制过渡,简化项目人员出境审批手续,提供相关出入境检验便利。同时,建立相关的政策支持体系,可考虑建立税收、信贷、外汇、融资、保险、信息政策对民营企业境外研发活动给予政策支持。
(三)科学制定境外研发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和把握全球产业转移、研发转移的机遇,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认真领会和全面贯彻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认真分析我国民营企业的产业优势和发展方向,从而准确定位,发挥比较优势,克服自身劣势,科学制定促进民营企业利用国际科技资源的发展战略。
(四)优化创新境外研发支持体系
目前,我国通信、家电、机床、机械、能源、服装等行业的民营企业已经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境外研发投资项目十分广泛。鉴于不同行业境外研发投资力度不同,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对境外研发投资的策略不同,建议国家应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及国家科技中长期规划为指导,对民营企业境外研发投资进行有重点、有选择的支持。建议将民营企业利用境外资源的部分项目列入国家支持重点项目、重点专项,以便使境外研发纳入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使之成为我国自主创新体系的一部分。
(五)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发展自律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加强行业组织的服务与自律,规划企业行为,保障民营企业境外研发人员的利益,避免行业内的不规范行为;政府部门要支持行业组织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建立与各国同行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及民间对话机制,为民营企业整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六)加强与国际组织、境外机构合作。促进多边、双边境外研发投资合作
加强民营企业参与境外研发领域的国际交流和与合作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应集中力量开展国际研发资源的整合工作,为我国民营企业利用境外研发资源提供的基础信息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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