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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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为存在外部性、垄断、信息不对称、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应失灵等导致的市场失败和收入分配不公、宏观企业、个人共同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公共物品不能像私人物品那样在市场上被自发而有效地生产出来,适用于私人物品的市场定价和资源配置等原理,未必适合于公共物品。因此公共物品一般只能由政府财政的方式来配置,或者在政府参与下配置。 1.2 市场缺陷 1.2.1 收入分配不公 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不可能完全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市场机制在解决分配不公方面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市场经济运行的目标是追求效率最大化,各经济利益主体考虑的是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没有外力维护收入公平分配的话,那么社会的贫富差距将会变得严重起来,直至危及社会稳定。第二,在存在垄断的情况下,价格会严重背离价值,从而使部分人获得不合理收入。第三,市场竞争的初始条件不均等导致收入的差别。在市场经济中,人们的资源禀赋不同、受企业为了应付政府的审查和繁琐的行政程序,也要耗费巨大的社会资源。如同许多药物在治病的同时都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一样,政府干预的副作用,是任何一项政策或调节措施都会产生的。比如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而实行价格规制,就会造成价格扭曲,从而对生产者和消费者产生错误引导;为防止经济衰退而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必然会增大政府开支,出现财政赤字;为缓解收入分配不平等而实行收入调节政策,会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造成经济效率低下等。这种干预的副作用是任何性质的政府都逃避不了的两难困境。LocaLhosT 2.2.4 政府干预的结果有时候是不确定的 市场失灵的存在只是表明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性,但政府干预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不确定的。这是因为:第一,政府效应具有滞后性。即一项政策从实施到生效,往往需要一个过程。在这段时间里,经济情况可能发生变化,甚至需要实行相反的调节政策。第二,经济主体的理性预期,即经济当事人通过对政府的政策动向进行分析、预测,然后基于自己利益的预防性措施。由于理性预期的存在,政府政策的竞争力必然递减,甚至无效。第三,当某项政策不利于微观经济单位的营利目的时,微观经济单位就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某些措施抵制政府政策,这就是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参考文献 [1][蔓]保罗·萨缪尔森、威靡·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 [2]马国贤,中国公共支出与预算政策[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谢自强,政府干预理论与政府经济职能[m],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 [4]苏晓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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