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企业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和政府对企业的过度干预而损害市场经济的公正性。我国目前的产业政策只是针对某些重点企业,通过金融、税收、价格等特殊政策,以形成优越于其他产业的市场环境,促进这些产业的超常规发展。这种政府过度干预产业经济活动的方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应尽快制定以培育主导产业为目标的产业政策,在选择和确定一定时期主导产业后,实行倾斜性投入和扶持政策,同时利用市场机制让它们面向市场,保持其与其他产业竞争的活力,不能因为主导产业占据过多的资源而限制其他产业的发展,进而阻碍自身的发展。因此,政府在制定对主导产业的扶持政策时,宏观调控要适度,目的是为产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4、主导产业的选择必须循序渐进,其发展是一个不断自我更新的动态过程。日本政府是根据每个时期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不断推陈出新,选择和促进新兴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我国对主导产业的选择和确立也必须遵循其客观规律性,特别是在当前新形势下,立足我国的客观实际,在选择和确立新兴主导产业的同时,也要对传统主导产业进行新技术改造使其焕发活力。根据我国21世纪初经济发展战略和我国的基本国情及产业发展现状,机械工业(包括电气机械、交通运输机械、农业机械等等)、石油化工产业、建筑与房地产业、环保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等应该是当前我国主导产业群的优先之选,这些产业关联效应显著,收入弹性高,比较生产率高,又能兼顾产业升级与就业增长,同时把环保产业作为主导产业符合日本“过密环境基准”和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些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loCALH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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