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新区域主义”的企业数量、现存的贸易约束以及外资的影响。winters and chang(2000)则借助该理论模型分析了区域贸易协定成员与非成员之间存在“伯川德”竞争条件下的贸易条件效果。winters and chang(2000)考察了西班牙加入欧盟后,西班牙从主要oecd国家制成品进口价格的数据,发现优先出口商会提高含关税价格,而非成员则会降低含关税价格。
(二)企业的竞争力。
3 区域贸易协议强化各成员的贸易自由化:一种承诺机制
许多研究成果表明,区域贸易协议也可有助于强化各成员国内的改革意识,因而其贸易自由化改革也成为政治议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通常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区域贸易发展历程中表现较为突出。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内部改革,为吸引外资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以便引进全球先进技术和专业经验。当然,区域贸易协议的“投资效应”所带来的利益必须足够显著,才能克服特殊利益集团的抵制。
一般而言,任何改革通常都有可能逆转,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改革亦不例外。而投资者对投资和贸易自由化的持久性和信心对其投资行为影响巨大,在对改革的持久性缺乏信心时,通常其投资的愿望则大大降低。如果投资减少或无投资,则政府通常可能面临巨大的日益增加的改革压力。逃避这一陷阱通常需要采取制度性的措施,以使投资者相信政府的改革决策,并将会锁定改革措施,即建立所谓的“承诺机制”,从制度安排上让投资者或工商界对政府政策放心。而区域一体化协议则是一种良好的“承诺机制”。
在区域贸易安排下,贸易自由化是精心设计的一系列建立在互惠基础上的承诺机制:一国降低关税或取消非关税措施是以贸易伙伴的相同行为作为条件的,也即要享受权利必需履行相应的义务,这套自我实现的规则是富有效率的。loCAlhoST尤其是当贸易伙伴间贸易关系比较密切时更是如此。因为当彼此间的贸易量较大,贸易依存关系较密切的情况下,如果一国不对贸易伙伴履行相应义务,就相当于自己承诺不进入对方市场,反之,则需同时按区域贸易安排实现贸易自由化。
四、结论与启示
现有的研究体系对“新区域主义”的探讨已初具规模。然而,许多研究方法的假设条件仍有待进一步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例如在宏观层次上,区域贸易协议形成后,生产分工是否进一步细化?区域贸易协议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带来生产分工细化?鉴于“新区域主义”涉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间之间的经济整合,那么区域贸易协议的形成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尚需进一步实证研究。从研究现状来看,学术界对经济一体化的研究焦点已经不再局限于区域贸易协定的经济利益本身,而是从经济发展战略、地缘经济与政治、自由化改革等更高的层次和更宽的视野来审视区域经济的整合。这种理论上的发展趋势是与“旧区域主义”向“新区域主义”的历史过渡相吻合的,它不仅对传统贸易领域未能涉及的领域进行了探索,而且从更加深刻的层面揭示了区域经济整合过程中国家经济利益的相互制衡与博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