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对证券资本市场运作和功能发挥起着核心作用,维护信息公平、提高信息效率是保障投资者利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所在。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功能的决定机制进行分析,探究信息披露机制与投资者保护及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影响,为我国今后的证券市场改革、信息披露监管和企业的真相。如果他们不这样做,我们必须不留情面地加以惩罚”。学者们将此过程称之为“对信息不对称的矫正”,而我们则有一个简单的名称:投资者保护。
证券市场的灵魂是信息的公开性、完整性和披露的及时性,它是维系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基石,否则不可能形成透明的市场环境,也不可能建立公正的市场秩序,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就必然会受到侵害。基于这种认识,笔者认为,当前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的最重要、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建立公正的市场秩序,创造透明的市场环境,加强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从制度和市场环境的角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那么,在我国转轨经济背景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究竟是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信息披露机制的各要素——信息质量、计量基础、披露内容、披露方式、披露时间、披露频率等,在投资者保护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背后因素和动机有哪些?新的准则实施后,信息披露机制的投资者保护功能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等等,这些都是亟待讨论、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三、基于投资者保护观下的会计信息质量
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使得会计信息的作用显得越来越突出,现行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在股票定价与公司治理方面扮演着什么角色,已成为证券市场中会计研究的焦点。LoCAlHOSt在本质上,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会计是一个信息理论在高效率的经济运营上的应用。在会计理论与实务不断演化的进程中,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理念和呼声由来已久。d.r.scott在1941年时就较早地认识到,应该采用一些社会伦理标准作为构建会计理论(实务)的依据:一是会计程序对一切利益集团都必须公平对待;二是财务报告应保持真实并不弄虚作假;三是会计数据应是“公允”的或无偏向的。王跃堂、张祖国(2001)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就我国如何看待和借鉴西方财务报告质量评价的用户需求观与投资者保护观进行探讨,认为准则制定机构和市场监管机构树立投资者保护观,对规范我国市场运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用户需求观和投资者保护观是评价财务报告质量的两类基本观点。用户需求观认为财务报告应为报告使用者作出投资、信贷以及类似决策提供有用信息;而投资者保护观则认为财务报告质量主要取决于财务报告是否向投资者进行了充分而公允的披露。投资者保护观认为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应提供充分而透明的财务信息,而不应令报告使用者感到困惑或产生误导。表1列示了一些投资者保护观提出的评价会计原则和财务报告质量的标准(王跃堂,2001)。
四、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对投资者的保护作用
中国的股票市场面临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在上市公司的内部,上市公司管理层、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二是作为证券交易者,在资本市场交易中,作为筹资者的上市公司、资金雄厚的大机构和众多中小投资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归纳起来,信息不对称至少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信息源不对称;信息的时间不对称;信息的数量不对称;信息混淆(李红梅,2003)。信息不对称对市场机制和投资者带来的潜在危害引出了投资者保护中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信息问题和代理问题(贺建刚,2007)。
在分析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是对股票内在价值信息的传递。
会计信息披露又是如何解决代理问题的呢?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及其追随者认为,几乎所有股权分散的大公司都是由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和控制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会导致公司经理人员产生违背股东利益的道德风险。由于会计信息是公司经营过程中所生成的,公司利益相关者要了解并有目的地监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从而作出相关的决策,必须有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因此,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在减少信息不对称、抑制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相关、可靠、及时和充分的会计信息是公司外部治理机制有效运作的不可或缺的条件,通过借助于公司的信息披露和作为中介机构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有助于外部竞争性市场体系的有序运行,也大大降低了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运行成本,从而保证了当公司经理偏离股东利益行为时公司被兼并、接管等构成可置信的威胁等;另一方面,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会影响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流动和财富分配,在内部治理结构中,会计信息直接发挥着监督、评价和契约沟通的作用。首先,在公司治理的演进过程中,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博弈最终促使了会计监管机制的出现,管理层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具有机会主义行为,利用他们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仍然可能利用其拥有的会计政策的天然选择权和控制权,有选择地只向资本市场传递对企业有利的会计信息,甚至传递虚假的会计信息来蒙蔽投资者。因此,借助于公司强制信息披露,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对管理层进行监督,使管理层为自己的机会主义行为作出“赔偿”,如声誉损失,有效地降低了管理层逆向选择的概率(向凯、陈胜蓝,2007)。其次,由于对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毕竟是被动的,所以要解决代理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对管理层的激励。为了控制代理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代理成本,委托人需要设计一项针对代理人的激励和补偿系统。这一系统至少应包括报酬契约、信息系统、责任及所有权分配。报酬契约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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