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出现刑罚震慑效应递减的问题,从长远来看,反而不利于震慑涉税犯罪行为。因此,不断完善我国大陆地区的税收管理预防制度,逐步纠正税务处罚刑罚化的倾向,也是今后完善大陆地区税收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5税收教育及纳税人服务制度的比较
从以上探讨中可以看出,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应该主要体现在制度的“预防”效果上,而预防税收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既要有税务违法处罚的震慑和严密科学的税收征管体系,也必须有完善的税收教育制度及纳税人服务制度。只有依法纳税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让纳税人从依法纳税的过程中切实享受到更好的服务,才可能对广大纳税人形成观念上的约束与激励,进而调动其依法纳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我国台湾省的税收教育工作由来已久,真正从“娃娃”抓起。台湾省的财政部门每年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税收知识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发动全民特别是学生参与。利用电视传媒对税收知识竞赛进行现场直播,决赛优胜者由台湾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亲自颁奖,获奖名单在主要报纸上公布。这一活动使全台湾省的公民特别是在校学生,普遍受到了直观的税收教育。另外,台湾的税务部门也经常性地向中小学生发放带有税收知识的漫画、书籍以及纪念品,使得中小学生在不经意问就逐步树立了诚信依法纳税的观念卜引。
相比较而言,我国大陆地区的税收教育工作开展的时间还不长,一般都是在每年4月份即“税收宣传月”时集中在全国开展。经常性、有重点、有计划的税收教育制度还未能建立起来。这也需要今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再从纳税人服务制度来看,台湾省的纳税人服务制度比较完善。台湾税务部门顺应国际潮流,提出“诚心服务、用心办事”的服务理念,以“爱心课税、爱心缴税”的服务政策,全方位地推出针对纳税人的各项服务。比如简化征税行政程序、提高征税效率,以方便纳税人。再如:通过“局长与民有约”活动,通过开通免费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服务,全方位解答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咨询。另外,各地税务机关普遍设立“税务便民服务中心”,成立专门的纳税人服务队伍,实施“走动式”服务,接受纳税人咨询和投诉,搜集纳税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以及为纳税人办理多缴税款的退税等事宜。这些服务措施可以及时、有效地化解征纳双方可能存在的误会和矛盾,并为纳税人带来了便利和尊重,从而激发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我国大陆地区的纳税人服务制度还在建立过程中,很不完善,还难以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税收服务。比如单从税务咨询的热线电话来看,虽然大多数税务机关都已经设立,但是知道和使用过这个电话的纳税人可谓少之又少,使得纳税人的某些涉税疑问难以得到及时、权威地解答;再如,税务机关的行政效率虽然相对以前已经提高很多,但是距离纳税人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这些都是我国大陆地区纳税人服务制度需要尽快完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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