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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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的劳动具有生产劳动和剥削劳动两重性,但一定范围内的剥削是合理的,因而也是合法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因而成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资本主义企业主就其劳动而言,具有生产劳动和剥削劳动双重性质。这些人直接参与了企业的劳动、管理、提供技术、承担风险他们的收人中有一部分是由这些要素带来的,这部分收人不是剥削收人,除此以外的收人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剥削收人。由此观之,私营企业具有一定程度的剥削也是不能否认的。指出有剥削存在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其合理性,同样,也不能因为剥削在一定历史时期是合理的就否定它存在剥削。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在经济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必要的。为此,在一般情况下,不宜张扬私营企业的剩余价值剥削问题。只要是合法经营,就应得到合理回报。社会主义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消灭剥削。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不发达阶段,资本仍具有历史存在权,某些劳动者还需要通过“雇佣”的形式与生产资料结合。这种情况下只能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仍有积极作用。因此,现阶段,一定范围剥削关系的存在不仅是客观的,而且甚至是必要的、有益的。对于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剥削行为在政策上予以保护、引导,这正是历史唯物主义者的基本态度。 总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具有极其丰富而深刻的内容,是我们认识当今社会生活、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情况、新问题的理论指导。LOcALhOSt但由于时代的局限和理论研究的侧重,这一理论也并没有穷尽一切真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也要接受新的检验,与时俱进,这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应有品格。时代对理论提出了挑战,同时也为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忠实继承者和捍卫者,但他们不迷信、不盲从,而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提出要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毫无疑问,这必将开掘出理论研究的新内容、新领域,从而极大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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