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比较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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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认识,而且对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的认识也不相同。 成本法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化一般都不进行确认,只有在投资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收到利润(行业企业看作一个整体,这些相关企业之间的经济交易均被视为一个企业的内部事务。因此,会计报表的合并结果并不会受核算方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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