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业在经济转型中的逻辑前提及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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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就企业也在热衷于此)。 二、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逻辑前提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无论是职业意义还是身份意义上的农民,农民利益实现的背景和条件都应该是建立在农业领域,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命题。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只是在发展理念、经营体制与利益实现方式上的转变和调整,而非农业大环境的改变甚至是消失。如果说用“消灭”农民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农民的利益问题和发展农业的话,那么未来的中国所剩下的问题就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问题了,而对农民与农业问题的研究本身就是一个假命题。因此,在科学、客观和理性地认识农民利益实现之前,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逻辑判断。从历史到现在,短期的剀恩斯式的干预只能是一个短期的效应而非长期的手段,用急于求成的跃进方式来解决中国任何问题的教训在我国历史上并不少见。 1、现代农业的建设和发展并不等于消灭农业 (1)政治层面。基于农民阶层的社会地位而言,其经济的低下以及生存的艰难性往往造成了社会历史变革中的主动性和强烈性,在中国民主革命中,农民既是革命依靠的力量也是中国革命主要力量的历史原因和基础。也正是如此,当农民基本利益实现和得以保障时,他们对已得利益的珍惜程度和维护意识是最强烈的,但他们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却是在社会各个阶层中是最低的,而基于他们在社会结构中的比例,这个群体在稳定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又往往是最强的。由此可见,在中国改革的历史中,中国的农业、农民创新意识和能力最强,农民付出的代价和牺牲最多,而得到社会与市场的回报却是最低,但其稳定性又是最强。LoCALHost (2)经济层面。如果说农业是基础性产业,那是指对工业产业源头的原材料的提供,这种提供过程未必是对农业的完全掠夺,而长期“剪刀差”的办法则是体现了一个让我们尴尬的事实:中国的工业化乃至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农业以基础地位的角色赋予了国民经济支柱作用的义务。在历史上,仅仅在1990年,我国工业就从农民手中取走了1127亿元的剩余量,占国民收入积累的比重达23%,其中通过“剪刀差”的办法拿走726.1亿元,通过税收取走81.2亿元,通过储蓄流走的有320.2亿元。以外还有农民所承担的其他如乡镇一级基层政权的负担等。在某种意义上,中央政府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其出发点是良性的、健康和激励性的,最终是为农民考虑和着想的,但在实际财政运转体制下,其运转成本最终仍然由农民来承担。这与我国在农业与农民问题上的政策和目标是背离的。 当然,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在于我们对传统农业发展障碍的反思和检讨。农业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现代工业社会科技成果不仅仅体现在发展理念上,也体现在发展方式和生产组织的安排和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上。就发展的观念而言,基于生产阶段的技术工具的投入,今天的农民已自觉不自觉地由传统的生产者转变为经营者了,这种单纯的生产过程的实际“外包”(如播种、收割等生产环节),要求农民需要更多地关注“供”和“销”这两个经营环节,对农产品的销售和农产品的选择考量着农民的智慧和胆识;就经营管理体制来说,如何将传统农业时期零散的“一队土豆”的生产要素形成一种合力,与社会市场进行有机对接,这是现代农业建设中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此,除了外部体制性障碍消除以外,更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但是,至少有两点认识我们必须关注:一是现代科学思想和技术与农业的对接必须是有机对接而非外来的嫁接。科学技术固然具有引导和示范的作用,但是基于其社会属性的特点,必须考虑农业发展的“内生”性需要的特点。经济学的边际效应告诉我们,任何技术的投入都必须与其产出和效益成合理的比例。二是根据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现代农业的表述,现代农业的构建是建立在农业以外的物质和技术装备基础上的,借助的是农业以外的技术工具和手段。但是这一切并不意味着用农业以外的产业和行业来取代农业的地位与代替农业产业自身的发展。这是一个技术转让和移植的过程。无论是基于中国的国情方面还是中国工业化的基础和实力,我们都不足以能走出“城市包围农村”而最终解决农业问题与实现农民利益之路。 2、城镇化建设道路与现代农业建设相辅相成 在此,我们需要认清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镇化建设与城市化建设不是一个概念,前者仅包括城市空间规模的放大,既包括其内涵结构的提升和综合实力的增强,也包括农村与城市间的中小城镇的建设。二是城镇化的建设和工业化的进程未必是完全同步的。世界发展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城市化水平和工业化水平应该是同步的。其原因在于,没有工业化的发展相适应,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就会受到极大的制约,从而形成城市自身消化中的“城市病”。 (1)历史层面。以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为发端的人类经济社会工业化过程,距今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迄今仍在继续。这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手工生产向机械化生产的转变,也是每个民族或者早或迟都必需经历的过程。与欧美发达国家所经历的对外掠夺、对内剥夺的道路不同,早期的苏联期望以重工业投资的叠加效应换取工业化时间的节约,而无须通过“剪刀差”的方法来侵害农民的利益。但事情发展的结果不管苏联是否愿意,因为其工业过度投资而仍然落入最初被否定的道路。为此,苏联人民特别是农民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人痛感苏联为了发展重工业把农民挖得很苦,以至于粮食生产长期达不到沙皇时代的最高水平。在这一点上,中国一般重农业、轻工业。农业初级合作社化没有出现大量减产的情况,反而增加了生产,轻工业投资也比苏联多。苏联的重、轻投资比例是9:1,中国是8:1,中国的市场也远比苏联的好。尽管如此,毛泽东同志仍然认为需要适度调整农业、轻工业与重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毛泽东同志说:“你对重工业是真想还是假想,想得厉害一点,还是差一点?你如果是假想,或者想得差一点,那就打击农业和轻工业,对它们少投点资。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厉害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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