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论诱惑侦查*           ★★★
论诱惑侦查*
行动之时将其一网打尽。在这个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决定性因素是其早已产生的犯罪意图,警察的行为只是提供了其实施犯罪的有利场合与环境,目的是获取证据,擒获隐蔽的罪犯。与“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中诱惑者积极主动的行为相比,这种守株待兔式的诱惑侦查不会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产生主导作用,也就避免了引诱清白者犯罪的弊端。 从概念上把握诱惑侦查的类型似乎不难,但要具体区分两者之间的界线,又以什么为标准呢?这在国外的学术界和司法界有着长期的争论。“主观标准说”(subjective approach, predisposition standard)以犯罪嫌疑人有无犯罪倾向为依据,而“客观标准说”(objective approach, reasonable suspicion standard)以诱导行为本身性质为判断标准,孰是孰非,几十年来在美国可以说是争得不可开交。按前一种标准,如果认为警方侦查属于犯意诱发,需要由被告方先提出受到“陷阱”引诱的证据,然后由公诉机关证明被告人本来有犯意,而且须排除合理怀疑(reasonable suspicion);而后一种标准则意味着证明责任完全由被告方承担。这是关系到诱惑侦查是否违法和被告人提出的陷阱抗辩(entrapment defense)能否成立的重大问题。 笔者认为,单纯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或侦查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看,或许不能得出非常确切的归于何种类型的结论,但如果把两者结合起来,则两种类型则泾渭分明、不难区分了。结合前面所述的两种类型的特征,笔者提出划分诱惑侦查不同类型的如下三方面依据: (1)从诱惑侦查的作用对象来看,有无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和充分怀疑理由是区分“犯意诱发型”和“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的先决性条件。笔者把这称之为“目标明确性原则”。如果侦查机关事先掌握了大量的线索,确定某人(也许是潜在的)有犯罪嫌疑,说明侦查机关的行为并非随意性,诱发犯意的危险性就降低了;反之,毫无根据地把某人确定为诱惑对象,就可能面临侵犯一个根本没有犯罪意图的清白者的声誉。 (2)从被诱惑者的主观方面来看,“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中的被诱惑者应当具有明显的犯罪意图(正在进行犯罪准备活动或正准备继续犯罪),这可以称为“犯罪倾向性原则”。当然,被诱惑者主观上有无犯意是较难判断的,但是主观犯意也会在不经意间通过外部行为暴露出来,例如在言语中流露出明确的犯罪预谋和计划,事先已作好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或者有迹象表明其正在秘密从事犯罪。这就要求侦查机关在初步的侦查中掌握一定的证据材料,根据线索确定犯意是否已经产生。国外对于被告人是否有犯罪倾向的判断,往往考察其有无犯罪前科(criminal history),这固然是一个参考因素,但要注意避免一种思维定势,即把有过犯罪前科或者类似劣迹者都想当然地认为具有犯意,而应当具体的犯罪案件中具体分析,否则很容易走入“天生犯人”或“犯人无法矫正”的犯罪论误区。如果犯罪意图在诱惑前已经产生,犯罪嫌疑人对于提供的机会是热心(enthusiasm)而非极不情愿(unwillingness),受到诱惑后“一拍即合”,从而自觉实施犯罪行为的,我们就可以认为犯意是其“自发性产生”而非经诱惑者“植入”的。 (3)从侦查者的行为强度来看,诱惑程度是否超过合理限度,是决定诱惑侦查属于何种类型的客观标准,此乃“行为适度性原则”。例如女警察假扮“女护士”对存在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诱惑侦查,如果该“女护士”身着性感暴露,并且用身体或语言进行挑逗引诱,致使被诱惑者受到巨大刺激而犯罪,则该诱惑侦查可以说超越了“提供机会”的限度。行为是否适度,可以以一般侦查行为的强度,普通人承受诱惑的能力等作为参照,由法官进行综合判断。美国著名的“席曼诉美国”案(sherman v. united states, 1958)正是一个例证。 综上所述的三方面标准是结合在一起的,它解决了单从某一方面孤立地判断诱惑侦查属于何种类型的困难,更容易为具体案件的定性提供依据。而决定诱惑侦查类型的权力委诸法官,则解决了单纯从被告人角度和从侦查机关角度考虑问题的片面性。 2、 诱惑侦查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探析 (一)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分析 对诱惑侦查行为,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否就失去了评判它合法与否的必要了呢?因为按照通常的逻辑,法律上没有肯定的就是违法的,其实这种结论从法理上分析未必正确。如果说合法即指合乎法律的明确规定,人们只能在这一界限内活动,那就同时意味着立法者对一切合法行为在法律上已经穷尽列举。然而要使立法涵盖一切合法行为,实际上是不可能的。那么在法律明确规定之外是否还有合法行为之评价标准呢?这个标准就是与法定主义相对的“宽容主义”标准,即一切行为只要符合法律原则的规定都可以推定为合法。由是观之,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是我们对某一行为的性质作出理性评判的最高依据,而有局限性的法条只是一个参考。而这个法律原则,笔者认为是:揭露犯罪、同犯罪作斗争,是侦查机关的义务,但不能为此目的而诱人犯罪。此外,诱惑侦查从性质上说仍是一种任意侦查(需要犯罪嫌疑人的自愿配合),没有法律上明确规定也不可能在法律上事先规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有学者提出任意侦查不适用“法定原则”,对任意侦查必要性的掌握,需要根据正当程序的精神因案而异地进行具体判断。笔者认为,只有从法理角度切入,以广义的“法”为背景,对诱惑侦查的合法性问题进行思考,才能为刑事法律的完善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有的学者认为,诱惑侦查从实体法上看,违反了罪责自负的原则;从程序法上看,违反了刑诉法规定的追究犯罪的程序和步骤。笔者认为这种结论值得商榷,至少把它加诸于“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并不妥当。首先,从实体法角度说,因“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而落网的犯罪分子,一般都有过先前的独立犯罪行为,即使单看被诱惑的犯罪,其主动权也是掌握在犯罪分子手中,他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犯罪行为和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犯罪行为,诱惑者的参与在整个案件中不起主导作用,而仅是提供有利机会。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诱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论诱惑侦查*》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诱惑侦查案件之问题探讨
    [今日更新]裸体诱惑、用词不当、偷窥女佣洗澡
    [法律论文]论违法诱惑侦查所获证据之效力
    [今日更新]论诱惑侦查的法理正当性
    [今日更新]诱惑侦查研究
    [法律论文]诱惑侦查研究
    [今日更新]程序法视野中的诱惑侦查
    [法律论文]程序法视野中的诱惑侦查
    [免费范文]程序法视野中的诱惑侦查
    [免费范文]诱惑与使命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论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
    普通论文试论《美国残疾人法》对残疾人就
    普通论文论宪法与其他法律形式的关系
    普通论文论著作权法理念与数字图书馆利益
    普通论文浅谈我国应承认物权行为理论
    普通论文行政法发展模式之检讨与重构(下
    普通论文当前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探究
    普通论文论特许经营及其限制竞争行为的法
    普通论文推进依法行政 服务海西建设
    普通论文浅谈金融市场信用缺的原因从民法
    普通论文论视听资料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
    普通论文论我国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法律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圣诞树装饰方法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小产权房”的问题及其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QDII运行的投资风险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2007民主评议小结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当归提取物抗皮肤衰老及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关于基于电火花成形的联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西门子的管人之道
    普通论文[法律论文]简论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年房产局关心下一代
    普通范文[零八零一]-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做法
    普通范文[个人简历]学生会提干自荐书
    普通范文[个人简历]毕业生自我鉴定范文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村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驾校开办情况汇报材料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践行科学发展观提升水质
    普通范文[演讲稿]工程审计主管的竞聘演讲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父亲节老年活动中心开业迎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公司团委书记竞聘演讲稿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小学大队委竞选词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强化警魂意识,培育战斗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工商局法规科科长竞职演讲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教官代表在中学2011年新生
    工作范文
    普通汇报体会[工作体会]提高我局办公室工作能力的
    普通公文方案[活动方案]工会社会保险监督工作的思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班子述职报告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统一实施WTO协定赴美国考察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企业党委书记述职报告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学生会主席年终总结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龙岩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绿化迁移协议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安全生产管理座谈会发言材
    普通领导讲话[反腐倡廉]桥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司机年度工作计划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人大代表法执法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