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平均承担侵权责任。”专家认为,这一部分内容是连带责任的对内规则,是应当规定的,但更应当着重规定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对外规则。应当明确规定,连带责任是一个整体责任,权利人有权向任何一个或者部分或者全体共同侵权人请求赔偿,任何共同侵权人都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承担了全部责任的共同加害人有权向没有承担责任的人追偿。
注释:
[1]即过错责任原则的一元论说,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的二元论说,过错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三元论a说,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三元论b说,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三元论c说。参见杨立新:《侵权行为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71-72页。
[2]梁慧星.侵权行为法立法建议稿及说明[m].法律出版社, 2004. 6.
[3]王利明.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侵权行为法编[m].法律出版社, 2005. 15、18.
[4]杨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m].法律出版社, 2007. 3, 43.
[5]即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赔偿。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这两项损失同时可以请求赔偿,是不正确的,对受害人来说是重复赔偿。
[7]杨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m].法律出版社, 2007. 3, 43.
[8]这一部分内容较多,可以参见我的一篇文章:《中国侵权责任法应当如何规定侵权责任形态》,载于《法律适用》2007年第8期。
[9]对此,可以参见杨立新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第一章第四节的内容,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6-8页。
[10]对此,可以参见杨立新:《侵权法论》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629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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