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对行政法的影响和制约 |
|
|
第二,从宪法规范和宪法原则中可以推导出行政法的一般原则。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正是从近现代宪法和宪政所确立的民主、法治和人权等原则中诞生而来的。依法行政其实质意义是指行政应受法律的约束,行政机关不能采取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措施,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的法律,且正确使用法律规定。例如,我国宪法第89条第1项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第90条第2款规定,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就依法行政的宪法根据而言,可以从三个方面探讨:首先,民主是依法行政的制度前提。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经人民的同意或授予,必须建立在民意基础上,保证民众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参与;行政权力的行使效果也必须受到民众的监控,置于有效的民主监督之下。其次,法治是依法行政的机制保障。法治是现代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要求一切国家权力都应当受到法的监控,尤其是行政权力。因为,行政权是国家权力中最为活跃、最需要自由空间,却又最容易膨胀或自由无度的国家权力类型。最后,人权是依法行政的价值追求。必须将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溶入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由此可见,行政法原则受宪法原则影响之密切,脱离宪法背景而谈行政法原则是不可靠的。 第三,宪法基本权利、宪法规范和有关宪法原则的落实促成行政立法。宪法需要细化,宪政理想需要溶入现实生活,由行政立法将某些宪法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发展注释宪法,传播宪政的基本理念和精神不失为一条好的途径。近十几年来,我国立法机关依据宪法,先后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一大批重要的法律文件,这是法律在规范国家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两个方面具有积极的能动作用。 毋庸讳言,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有其双重性,宪法在促进行政法飞速发展的过程中,行政立法的过度膨胀有悖限制政治权力、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宪政精神,已经成为行政法健康发展的一大顽症,这已被中外行政法治的实践所证明。倘若行政法不再蕴含民主、法治、人权的理想,失去宪法的指引,摆脱宪法的约束,行政法也将失去安身立命的基础,其民主性、科学性也将丧失殆尽。因此,我们应以宪法优位、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论文: 关于行政法的特点的简述 下一个论文: 简述行政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
|
|
|
看了《论宪法对行政法的影响和制约》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 [法律论文]试析新刑诉法对案件管理工作的影响 [法律论文]浅谈新刑事诉讼法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影响和应对 [法律论文]试析新刑诉法对反贪工作的影响及应对举措 [法律论文]试论宪法学与大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 [法律论文]试论新刑诉法对基层检察院公诉工作的影响及应对 [法律论文]试析修正后的刑诉法对基层检察技术工作的影响及对 [免费范文]试析修正后的刑诉法对基层检察技术工作的影响及对 [经济论文]试析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的程序适用研究 [法律论文]简论2012年版准备金计提办法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