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民事诉讼终审制度改革是制约整个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瓶颈。这要求我们在改革中要怀有世界的眼光,在借鉴外国先进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以建立第三审制度为突破,同时打通终审制度改革和再审制度改革,科学地设置法院的职能,最终建立起中国独特的终审制度,充分实现民事诉讼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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