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比较论略           
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比较论略

关键词: 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文化差异;刑法机制

内容提要: 在大体相当的法律结构基础上,因文化的差异,德日、英关和中俄三个不同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显著不同。三者的外在形态、逻辑结构和文化特点差异颇大,但其基本功能大体相当,各有其道理。我国的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经过长期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检验,具有相对的合理性。我国不宜全盘移植德日三阶层要件模式或英美双层次要件模式。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犯罪构成四要件模式的内在理论结构,是我国当前相关理论争议的合理出路。推进我国刑事法治,有必要注重刑法机制之刑事一体化理论知识形态。

引言:基本概念与问题缘起
犯罪构成结构,即成立犯罪诸要件的组合形式,它可分为两种,即法律结构和理论结构。前者即法律规定的(罪刑法定意义上的)犯罪成立要件的组合形式;后者即理论上建构的(刑法解释学意义上的)犯罪成立要件的组合形式。犯罪构成理论结构也可视为犯罪论体系。德日、英美、中俄等三个不同法系的犯罪构成法律结构大体相当,[3]但理论结构差异显著。

随着国外两大法系犯罪构成理论的引介而人.我国刑法学界对相关理论体系(尤其是德日三阶层要件模式)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讨,进而对其合理之处有所体悟。于是,不少刑法学者主张全面移植德日三阶层要件模式以替代我国的四要件模式,从而实现我国大陆刑法学知识体系的全面转型。对此,我国大多数刑法学者持反对态度。反对者的基本立场大体为:我国的四要件理论模式与国外两大法系之犯罪构成要件理论模式皆为根植于其各自法律文化土壤中的理论模式,各具特色,各有其道理,也各有其不完善之处,且各已为各自的理论界和实务界所适就,虽可相互借鉴,但不宜全面移植,否则会“水土不服”——全面移植的“革命性”方案有失于对我国大陆本土法律文化资源的深切考虑,不可取。LocAlHosT

有比较,方能有所鉴别。本文拟从三个不同法系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模式的外在形态、逻辑结构、文化特点和出罪功能等四个层面的比较中,发掘其中的道理,寻求我国刑法学相关理论争议的合理出路。

一、外在形态之比较

(一)德日模式的外在形态——三阶层

就外在形态而言,德日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是由构成要件的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组合而成的三阶层的结构体系。

(二)英美模式的外在形态——双层次

就外在形态而言,英美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是由犯罪本体要件(即刑事责任基础)和法律辩护事由(即责任充足条件)对合而成的双层次的结构体系。

(三)中俄模式的外在形态——四方面

就外在形态而言,中俄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是由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等四方面组合而成的对称性的结构体系。

二、逻辑结构之比较

(一)德日模式的逻辑结构——三阶层纵向递进式的抽象思维逻辑

第一,作为第一阶层的构成要件符合性,其旨在以抽象肯定的逻辑大体地框定犯罪成立的“典型事实构成要素”{1},即在一般、典型的情形下,某行为很可能构成犯罪。该阶层反映着德日犯罪构成理论结构对犯罪圈的初步逻辑划定,它一方面以一种抽象肯定的逻辑对符合相应特征的行为予以纳入,另一方面又将其它不符合相应特征的诸多行为排除在犯罪圈以外。

第二,作为第二阶层的违法性(即是否具有排除违法性的事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业务行为、执行命令等),其旨在(从客观层面上)考察某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行为是否符合“更大法益原则”,是否得以排除违法性或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排除违法性的行为也被称为“正当行为”[4])。如是,则该行为得以出罪;如否,则进入下一阶层的逻辑考察。

第三,作为第三阶层的有责性(即是否具有排除有责性的事由,如精神病态、意外事件、不可抗拒等),其旨在(从主观层面上)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可以排除行为人在案件具体情境中的主观罪责(故意和过失)。如是,则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否,则行为人的行为因具备了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等三个层次的要件而成立犯罪。

可见,从逻辑结构的角度来看,德日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是一种抽象纳入+(双层)具体排除的剥笋式的纵向递进的三阶层逻辑结构体系。

(二)英美模式的逻辑结构——双层次的纵向对合式的动态诉讼逻辑

首先,作为正面、积极维度的犯罪本体要件,即刑事责任基础(行为和心态),其旨在以抽象肯定的逻辑将某行为纳入犯罪圈,即“在刑事司法中,公诉一方只需证明被告人行为符合犯罪本体要件,即可推定被告人具有刑事责任基础;如果被告人(一方)不抗辩,犯罪即告成立”{2}。

其次,作为反面、消极维度的法律辩护事由(legal defense),即责任充足条件,其旨在为辩方提供出罪辩护的法律事由,即“在行为特征符合犯罪本体要件时,如果被告人(一方)能说明自己不具有‘责任能力’(responsibility),如未成年、精神病等;或者说明自己的行为正当合法(iustification),不具有政策性危害,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执行职务、体育竞技等;或者说明有其他可宽恕(excuse)的情由,如认识错误、被胁迫、警察圈套等,便可不负刑事责任”{2}36。

可见,“要成立犯罪除应具有犯罪本体要件外,还必须排除合法辩护的可能,即具备责任充足条件。在理论结构上,犯罪本体要件(行为和心态)为第一层次,责任充足条件为第二层次,这就是美国刑法犯罪构成的双层模式。”{2}36。从逻辑结构的角度来看,英美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是一种抽象纳入+(单层)具体排除的控辩式的纵向对合的双层次逻辑结构体系。虽说英美理论的第二层次(责任充足条件)在内容上大体相当于德日理论的第二、三层次(即违法性和有责性),但前者直接反映出犯罪认定的控

[1] [2] [3] [4] [5] [6]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比较论略》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涉食品安全犯罪中的定罪与量刑标准
    [法律论文]试论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
    [法律论文]试析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研究
    [法律论文]浅析涉外职务犯罪预防
    [法律论文]简论我国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完善
    [法律论文]浅谈我国经济犯罪死刑的废止
    [法律论文]试论新型信用卡犯罪及侦防对策
    [法律论文]试析在经济犯罪中增设资格刑的几点构想
    [法律论文]试析假证假印犯罪的危害及其刑法规制
    [免费范文]试论双重的邪教犯罪之基本界定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关于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几点思考
    普通论文涉农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普通论文烟草专卖法研究
    普通论文关于家务劳动补偿请求制度的意义
    普通论文《侵权责任法》规定共同侵权责任
    普通论文法律视角下的企业用工方式选择策
    普通论文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完善
    普通论文我国违宪审查的制度现状及改革路
    普通论文加大调解力度,促进司法和谐
    普通论文浅析组织、领导传销罪与非法经营
    普通论文目前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中存
    普通论文新破产法视野下商业银行破产制度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哲学的诗与诗的哲学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局部法治的地域资源——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浅议犯罪现场足迹检验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试述高职高专教育现状及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采购经理述职报告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浅析商品包装设计与消费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货币的有关经济人类学解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暑假社会实践报告(家教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中学生作文精辟幽默评语
    普通范文[和谐社会]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
    普通范文[规章制度]青年职工演讲比赛规则
    普通范文[先进性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集中教育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在电力公司纪念建党88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交通局副局长在全市交通
    普通范文[实习报告]街道办事处实习总结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烟草站副站长岗位竞聘演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在全区庆祝建党83周年暨表
    普通演讲[就职演说]新当选镇人大主席后表态发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关于学习的主题班会“讲学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三年级家长会发言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区委书记在*公司升旗仪式上
    普通演讲[婚礼大全范文]老年人再婚司仪词
    工作范文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关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
    普通汇报体会[先进事迹材料]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材料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对县长的评议意见
    普通总结[述职报告]领导干部任前承诺书(市人
    普通总结[年终总结]信息技术教师个人专业技术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2012年小学行风建设工作总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讲课
    普通汇报体会[征文演讲]歌颂护士的演讲稿
    普通公文方案[活动方案]关于建设效率型机关考核方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稳定性过渡和存在为前提 如
    普通公文方案[企划方案]热电公司三八妇女节活动企
    普通总结[述职报告]卫生部委员个人年度述职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