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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在劳动力市场化的形势下我国的劳动用工与劳动关系现状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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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在劳动力市场化的形势下我国的劳动用工与劳动关系现状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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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中的劳动关系,使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实现市场化;二是实现城乡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其次,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 再次,市场化改革对体制内和体制外两大就业群体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对国有部门和其他体制内的就业人群来说,主要表现为就业灵活性的加强,而对非国有部门和其他体制外的就业人群来说,则表现为政府规制的逐步强化。 此外,劳动关系总体上稳定,但局部问题突出,潜在的问题和矛盾严重,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的难度加大,非国有企业职工权益受侵害严重,农民工就业状况差且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改善,非正规就业人群就业状况堪忧,适应市场企业检查和监察,也是无法适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的。第六,把专项检查和日常监察结合起来。每年都应当明确监察工作的重点,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日常检查不能间断。第七,完善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相适应的劳动仲裁院的工作条件。第七,通过大众媒体及时把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果公开报道。 (二)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做好这项工作,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范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和要求: 1.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lOcalhOST 2.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3.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三)劳动用工保护制度加强特殊群体的用工保护,消除就业歧视 《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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