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试论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新刑诉法的挑战           
试论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新刑诉法的挑战

论文摘要 在2012年,3月24日,我国十一次全国人大会议针对刑诉法做了修改,新的刑诉法会在2013年的时候开始正式实施。针对新刑诉法的变更与调整,都对相应机关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是关系到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根据新刑诉法,检察机关在诉讼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上,都会面临新刑诉讼的改变而带来的新的挑战,新的问题。本文先介绍新刑诉法中对强制措施的修改,后分析了新刑诉法对强制措施修改后对检察工作的影响与挑战,并针对新刑诉法的修改,提出检察机关的应对措施,以便广大读者参考与借鉴。

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新刑法 应对措施 新挑战

新刑诉讼法将从明年的一月一号正式实施,但是,随之而来的,检察机关就会面临新的挑战、新的问题、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检察部门提早做好准备,做好掌握与理解各项法律的前瞻性工作,同时还要在落实上起到模范的作用,在思想认识上起到引导的作用,业务技能上起到带头的作用,在科学技术上起到创新的作用等,为新刑诉讼法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新刑诉法中对强制措施的修改

新刑诉法针对强制措施,就做了如下的修改:
(一)完善了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制度
在新的刑诉法里,添加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扩大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保证人保证义务的规定更加周延;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多样化、个别化;规范了监视居住措施,明确规定了监视居住的场所;对指定监视居住措施的适用和法律监督。
(二)在一定的情况下,延长了拘传时间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根据现在社会发展的不断加快,犯罪形势也自然而然变的更多,同时也变的越来越复杂,所以,为了适应实际的变化,对于那些案情比较复杂,重大事件的,就应该使用拘留、逮捕等方法来适当的来延长适用期限,可以从12小时延长到24小时;第二个方面,为了保障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新刑事诉讼法在拘禁的这条中,增长了规定,并规定:“保证犯罪娣人的饮食、必要的休息时间。LoCaLHOSt”
(三)设立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确立了强制措施变更程序
确定了逮捕后的相关审查的制度,这样就可以很好解决因防止错误而被拘押的问题发生,这样,就可以实现羁押与逮捕在本质上的分离,同时,新刑诉讼法中,还增加了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和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四)更加完善对逮捕的条件与审查逮捕的相关程序
第一,在新刑诉讼当中,就对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更具体的规定。第二,在新刑诉讼当中,还增加了“应当逮捕”的适用情况。第三,在新刑诉讼当中,把逮捕的适用情况分成了两种形式,一种是“可以逮捕”,另外一种则是“应当逮捕”。第四,在新刑诉讼当中,完善了审查的逮捕程序,主要表现在两个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增加规定审查逮捕时证人、辩护律师的参与,第二个方面是增加了审查逮捕时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五)新增了拘留后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侦查人员应当在看守所内对其讯问。

二、关于新刑诉法对强制措施修改后对检察工作的影响与挑战

强制措施修改对检察工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诉法强制措施的修改要求更加注重人权的保护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制度的完善,逮捕条件的细化,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等,都体现了法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律师的直接介入要求执法活动更加规范
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提出律师意见等。可以说,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又多了一双监督的眼睛。
(三)赋予检察机关更多的法律监督职能
修改后的刑诉法在强制措施方面,赋予了检察机关两项新的监督职能,一是对指定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二是对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这些法律规定,加大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责任。

三、关于新刑诉法的修改检察机关的应对措施

根据刑诉法强制措施的修改,检察机关的工作也应作相应调整,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是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要按法律规定履行通知家属义务;二是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必要的休息时间。三是履行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告知义务;对特定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检察机关要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切实履行新的法律监督职能
1.对指定监视居住的法律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作出指定监视居住决定的机关,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案件材料报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侦查监督部门指定专人根据案件事实和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审查决定是否正确和合法;对执行场所实地察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对指定监视居住的意见书送达决定和执行机关。
2.对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范围和条件: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的案件,聋哑人、精神病人、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供养人或抚养人犯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对其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具有下列情形,不应当继续羁押:
(1)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试论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新刑诉法的挑战》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刑罚区分之必
    [法律论文]试论扣缴义务人刑事的责任的几点思考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涉食品安全犯罪中的定罪与量刑标准
    [法律论文]试论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
    [法律论文]试论商业贿赂行为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保险纠纷业内调处机制的完善
    [法律论文]试论审判实务视角下的分居制度构建
    [法律论文]试论布依族习惯法的变迁与发展
    [法律论文]试论环境利益与环境权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论不真正连带债务.
    普通论文浅论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立法的构
    普通论文地方检察机关执法环境探析
    普通论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之我见
    普通论文简论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浅析
    普通论文论基层检察机关执法考评制度
    普通论文从“王宇案”透析我国铁路法院司
    普通论文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责任——对一
    普通论文关于完善我国信用法律制度的探讨
    普通论文浅论医学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普通论文关于情节犯的犯罪构成理论意义
    普通论文浅析行政合同案件的司法判决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工商管理本科层次实践教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误区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浅谈班级管理的一点体会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关于做好企业新时期思想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把握形势转变观念增强企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2012愚人节幽默整人笑话
    普通论文[法律论文]浅论被害人陈述的证据效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中国企业并购融资中存在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零八零六]2008年上半年五五普法依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公路局段长2010年工作报
    普通范文[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真谛
    普通范文[先进性教育]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 推动
    普通范文[检讨书]晚上夜自修说话的检讨书
    普通范文[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阶段情况通报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1县优秀党务工作者推
    普通范文[先进性教育]杭州市委副书记朱报春在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爱国演讲]鲜红的党旗  赤诚的心(朗诵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党委办公室主任竞聘演说稿
    普通演讲[婚丧致辞]在结婚典礼上主婚人的致辞
    普通演讲[教师演讲稿范文]用智慧和爱心铸就明天的辉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在全区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竞聘机关中层演讲稿(税务)
    工作范文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什么是服务文化的真正内涵
    普通公文方案[企划方案]中学生一日常规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疗养院二00四年度工作总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城市供气合同范本
    普通领导讲话[反腐倡廉]2011年市政府反腐倡廉工作
    普通领导讲话[思想宣传]在交通系统总结表彰会议上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申报高级教师材料(小学教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创新工作方法 规范信访工作
    普通汇报体会[先进事迹材料]铁路汽车部件厂工程师先进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纪委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当前人防工作发展中遇到的
    普通公文方案[活动方案]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