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房屋分配现场监督公证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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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是监督活动的真实性,满足社会公众对公证职能公平、公正性的信耐。那么在办理公证中,审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绝不能让公证处成为“不公平、不公正”活动的帮手。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坚决给予制止,拒绝公证;对真实、合法的活动要给予客观、公正的证明结论,不仅要对主办方活动给予肯定,还要最大程度地让社会公众了解整个现场活动的过程、内容,进而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公证员只有切忌保护社会公众利益是现场监督公证重要职责,才能在现场监督公证中真正起到“监督者”的作用,才能取得社会公众的对公证的信任和认同,公证的社会地位才能越来越高。 3.勤于自省,坚持不懈、提升职业道德修养 道德修养对每个人来说,实质上是实现道德的自我更新,是道德的积极进步因素与消极落后因素的斗争。我们要坚持不懈的自我反省、自我检查和自我解剖,客观冷静地评价自己,时时警惕思想中不道德的意识观念的出现,克服自身的缺点和错误,巩固职业道德的防线。在工作中“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地改造自我,超越自我,谨记“忠于法律、尽职履责、爱岗敬业、规范服务、加强修养、提高素质、廉洁自律、尊重同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 以上是笔者的一点浅思,目的是为了抛砖引玉,希望同仁们能加入现场监督公证的研究中,共同发展、共同提高。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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